“免费美容”竟要花费八万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1日15:30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江跃中)施小姐途经南京路步行街置地广场时,被人拉去做“免费美容”,结果竟花去8.5万元。经调查,这家叫“花之容美颜会所”的美容会所,经营范围中并无美容服务。因双方对退款金额存在争议,施小姐将对方告上了法院。

  28岁的施小姐诉称,去年5月16日,她在途经置地广场时,被人以“免费美容”为名,带至“花之容美颜会所”,施小姐同意以2.9万元价格,购买终身美容服务。

  施小姐付了2.9万元后想要退卡,店方表示同意,但又以换成年卡、补付3年面膜费、退卡手续费等各种理由,收取施小姐5.6万元。在不到一个月里,施小姐一共付出了8.5万元。

  据了解,“花之容美颜会所”是由一家叫上海由莱而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经营的,其经营内容中并无美容服务项目。施小姐称,由莱而公司非法从事美容服务,这直接导致他们之间的美容服务合同无效,故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合同,对方应退还她8万元。

  被告方的代理律师说,该会所从事的是化妆品买卖业务,而不是美容服务。

  法庭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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