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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者获赔偿状告航空公司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9日13:27 BTV《特别关注》
文稿作者:谷泽斌1 写稿日期:2008-06-18 【导语】参加了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的招聘活动,并被通知录用的8名准空姐在苦苦等待了10个多月后,却被告知不 再录用,于是她们将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和北京外航服务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今天(19号)上午,朝阳法院对 这8起案件一并进行了宣判。 【同期】法官俞里江:被告北京外航服务公司、马来西亚航空公司连带赔偿原告1万7千元。 【正文】在庭审中,8名准空姐诉称,2004年11月,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委托北京外航服务公司在公司网站上发 布招聘空乘的广告,他们在2004年12月至2005年2月参加并通过了初试、复试和体检,北京外航公司网站上显示他 们被确定为被录用者。此后,8名准空姐按照公司的要求办理了相关政审手续,其中包括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家里耐心 等待被正式录取。但没想到,在2006年9月,公司却告诉马航公司放弃了对她们的聘用。 【采访】原告的母亲:就一直在家里苦苦等待 【正文】8名准空姐认为,公司应该信守承诺,现在让她们等待10多个月后单方面拒绝聘用,应当赔偿相应的经济 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的关键是公司在确认录用后,要求准空姐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导致她们受到损失,所以应该 进行赔偿。 【采访】法官俞里江: 【正文】8名准空姐分别获得了1万3千元至2万4千元不等的经济赔偿,总计14万多元。原被告代理人都表示将 与当事人协商后再决定是否上诉。法官提醒应聘者,应该明确自己被录用后,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避免遭受损失。记者谷泽 斌、雷志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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