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派人偷拍老公包养情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6日00:04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杨野)无意中得知老公在外找情人,老婆于是叫人跟踪并拍下了老公与其他女人暖昧的照片。日前,南岸区法院采纳了这些照片作为证据,判决两人离婚,老公因有过错而少分财产。

  无意得知老公有情人

  吴刚与陈丽(均系化名)均是离异后再结合。当时,双方曾在南岸区公证处办理了婚前财产约定书,约定位于南坪四公里的一套房屋为陈丽所有,另还有三套房屋、四辆车的产权和所有权为陈丽所有,陈丽婚前开办的一家食品厂现有资产600万元也归陈丽。

  2000年8月8日,两人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很好。但后来的一天,陈丽无意中从吴刚前妻处得知,当初两人离婚是因为吴刚有了外遇,与另一女子长期保持情人关系。

  2002年8月,陈丽发现吴刚还与另一女子在外租房居住,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偷拍老公与人游海南

  发生矛盾后,陈丽准备离婚,她找到当初与吴刚保持情人关系的女子。该女子承认与吴刚之间的关系。

  于是,吴刚写下承诺书:要对陈丽忠贞不移,如有不贞,财产只分得50万元。陈丽放弃了离婚,两人和好后但没多久,又冒出一个女人来。陈丽这次做了准备,派人跟踪吴刚,发现吴刚居然与这个女人共赴海南游玩,期间同吃同住,关系非常暖昧。同时,他们还一起在重庆街头购物,一切行踪都被拍成了照片。

  2007年3月,两人再次因经济问题吵架,陈丽离家外出居住至今。

  在外找情人少分财产

  今年5月,吴刚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陈丽名下两家食品厂的婚后利润,以及重庆、昆明两地的三套住房,另还有一辆越野车、四个库房以及食品厂的23辆汽车。法庭上,陈丽也答应离婚,但不同意吴刚提出的财产分割意见,要求按当时吴刚的承诺只分50万元。

  经法院调查明确,两人婚前有财产公证,陈丽办理的食品厂、以及重庆昆明的房屋是由陈丽婚前购买的,不属于婚后财产。且陈丽的两家食品厂是股份制,陈丽只是其中一名股东,吴刚不能对食品厂的库房和23辆汽车进行分割。

  最终法院判决,吴刚与异性关系暧昧,导致夫妻矛盾进一步激化,影响了夫妻感情,准予两人离婚。南坪的一套价值46万元的房屋和一辆价值30万元的越野车归吴刚所有,陈丽还给付吴刚18万元,但15万元贷款由吴刚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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