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到奔驰钥匙后盗车获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15:00 北京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杜婧) 19岁的宁夏农民王金春,捡拾他人奔驰轿车钥匙后将车盗走。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王金春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1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的判决。

  去年10月31日凌晨2时许,王金春在本市朝阳区三里屯一歌厅门前捡拾到杨某遗失在地上的汽车钥匙后,将杨某停放在歌厅停车场价值91万元的奔驰轿车窃走。王金春试图把车开回老家,可他并不熟悉奔驰车的操控,在驾驶过程中将奔驰车撞坏,造成车辆4万余元经济损失。当王金春驾车行至北京西站北广场向他人询问返回老家的行车路线时,经群众举报被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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