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丢失包裹后报假警称遭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8日02:07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杨磊通讯员/李秋威)一男子在工作中因自己疏忽大意不慎丢失客户财物,由于害怕被公司辞退,竟拨打110报警慌称被人飞车抢夺。南山警方经过慎密调查,终查清该“案”系人为编造。该男子因报假案被警方拘留3日。

  6月30日中午1时30分,南山公安分局招商派出所接到一男子姚某电话称,其在蛇口赤湾二路南海油脂公司附近遭遇飞车抢夺,3名男子驾驶一辆白色男式摩托车抢走其随身携带的两个包裹,其中一个内放有价值2500元的手机一部,另一个装有价值不详的布料样品。针对民警的问询,该男子详细描述了作案嫌疑人的体貌:其中一个身高约1.65米,身体较胖,短发,穿黑色衬衣,白色运动鞋;一个身高约1.7米,体态较瘦,短发,穿黑色T恤,脚穿黑色皮鞋,另一个体貌特征不详。

  接警后,招商派出所民警立即着手调查,负责信息研判的民警第一时间调取并查看了发案地点的监控录像,赤湾警务室警长前往案发地周围的单位、公司实地进行走访,向公司保安、工人及附近商铺老板了解案发基本情况。然而,经过多日的调查和走访,办案民警并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案发现场附近的居民也证实,没有见到市民被抢夺的案情。

  办案民警经过仔细分析后,怀疑姚某谎报被抢事实。为判别案件真假,7月3日下午,侦办民警再次把姚某请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姚某在压力下承认了报假案的事实。据警方介绍,姚某原是某快递公司的快递员,6月30日上午10时40分,姚某送快递至赤湾码头某公司过程中,由于疏忽导致电动单车上两个送递包裹丢失,因其公司规定丢失送递包裹将被辞退,姚某怕失去工作,故谎报被飞车抢夺。

  日前,南山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谎报警情,故意扰乱社会秩序”对姚某处予治安拘留三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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