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健身中心沐浴时被偷拍索赔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9日01:32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刘杰)在健身中心沐浴时,洪女士发现门外有人偷拍。与健身中心交涉未果后,洪女士起诉至法院索赔1万元。昨天上午9点,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4月11日晚,洪女士来到北京雅适休闲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开设的健身中心游泳。沐浴时,她发现门缝处有一个相机在偷拍。洪女士多次找健身中心反映此事,健身中心始终没有明确答复。洪女士说,她怀疑偷拍者是健身中心游泳教练刘先生,因为事发后刘先生曾致电自己和家人表示道歉。为此,洪女士要求健身中心赔偿1万元。健身中心代理人说,刘先生已离职,公司无法核实偷拍行为是否发生,当晚确实为刘先生当班。昨天,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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