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方否认铅中毒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0日10:23 大河网

  李泽成的说法提醒了王纪学的家人。

  王纪学的妻子、哥哥、姐姐、姐夫等多人都在该厂工作,数年来多次经历厂里的铅中毒事件。

  “2005年有两人铅中毒死亡,一个湖北人,一个湖南人,都是下班后死在家里的,后来厂里偷偷塞给他们一些钱了事;2006年,一个贵州来的工人直接死在了车间里,最后厂里赔了7万元。这些死亡的工人都是诊断心肌方面有病,死前尿不下来、呕吐、四肢无力,与我弟弟死前症状差不多。”王纪华说。

  但王纪学家人的猜疑没有被厂方认同。协商后事时,公司办公室主任说,可以“以家里困难的名义”从厂里的爱心基金中拿出2000元钱给家属,“再多就没办法了,想去哪儿告去哪儿告”。

  张元华并不甘心,坚持要弄清楚丈夫死亡的真实原因。无助之下,王纪学的家人想到了家乡政府。通过固始县南大桥乡政府的协调,固始县驻苏州盛泽法律援助站站长胡永明自苏州赶往绍兴调查此事。胡曾为河南打工老乡成功维权数百起。

  初步调查后,胡永明感觉到了问题的严重。“王纪学生前长期从事涉铅行业,其发病症状又特别接近铅中毒症状,其体内的铅含量有多少,是不是因铅中毒导致心脏功能障碍,这对死者能否获得民事赔偿至关重要。”胡永明说。

  胡永明开始搜集有关证据,并动员王纪学家属在李泽成非法行医案中,要求检察院对王纪学的死亡原因与铅中毒的关系进行司法鉴定。

  但令胡永明不解的是,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并没有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只是让绍兴市卫生局补交了一页简单的《关于王纪学死亡原因》的分析意见:“根据职业史调查、王纪学所在工厂提供的职业史情况,证明其无铅职业接触史……根据国内相关资料,到目前为止尚无由于铅中毒而引起死亡的报道。综上所述,王纪学死亡与铅中毒无关。”

  “无毒”?“有毒”?两份不同的鉴定结果

  王纪学的家属及胡永明对绍兴市卫生局的这个结论表示不能接受。“家属一气之下撤回了对已判刑10年的李泽成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请,转而向绍兴市疾控中心提出申请,要求认定王纪学的死与职业病有关。”胡永明说。

  但绍兴市疾控中心拒绝了他们的诉求,理由是王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

  死者家属对此仍不理解。他们认为,王纪学虽然不是直接接触铅,但他在这个“到处是铅末的工厂”里工作了7年,长期在各车间行走,该公司各车间之间基本通畅,无法阻止铅尘的四处飞扬;而所谓的“健康检查结果”,是王纪学本人自费于2004年7月8日做的,不能证明近3年来王纪学体内是否已经铅中毒。

  2007年8月13日,死者家属请求绍兴市疾控中心对王纪学血液中的铅含量进行检测。结果很快出来,王纪学血液中每升铅含量为187UG(微克),正常值为每升88~400UG,没有超标。

  死者家属对此结果仍然不服,通过固始县政府协调,以固始县南大桥乡政府的名义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法医毒物病理鉴定机构——湖北同济法学司法鉴定中心(该单位为国家统编法医毒理学教材主编单位),解剖王纪学尸体,再次鉴定王纪学的死与铅中毒是否有关。

  鉴定结果令人震惊。在王纪学血液中检测出的铅含量竟然高达每升1340000UG,与正常值每升88~400UG相比,超标335倍。

  根据对死者王纪学的法医病理学检查结果,肝细胞核内检见嗜酸性包涵体,结合本次毒物分析结果,综合分析认为王纪学生前有慢性铅中毒。根据对送检脏器的法医病理学检查结果,见其心脏偏重,体积较大,鉴定结论:王纪学是在慢性铅中毒致心、肝、肾等器官功能障碍的基础上,因急性心脏功能失代偿死亡。

  而去年5月,胡永明曾委托苏州大学对王纪学的头发铅含量进行鉴定,结果为超标8倍。湖北方面同样对头发进行了鉴定,结果为超标9倍。

  在湖北方面做完鉴定后,去年8月,王纪学的尸体被火化。

  记者调查企业曾多次被查出铅超标

  为了替王纪学的事,住在苏州的胡永明已经往绍兴跑了近40趟。之所以“铁了心”地要替王纪学的家属“讨公道”,是因为还有让胡永明更加痛心的事情。“铅中毒远不止是王纪学一个人的事。”胡永明说。

  2007年8月14日,绍兴当地媒体以《职工健康在这里被视作儿戏》为题报道:绍兴汇同蓄电池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铅烟、铅尘采样合格率为零,最高超标81倍,涉铅岗位员工体内含铅严重超标,但该公司并没有及时安排工人进行排铅,而是让他们继续在铅烟、铅尘严重超标的环境中工作,而绍兴市卫生监督所在接到投诉后,也只是开出了5万元的罚单一罚了之。

  记者随后从绍兴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汇同蓄电”属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是日常监管的重点,每年检查3次以上。2003年,因其未按国家规定要求开展职业健康体检,曾被罚款5万元。2004年、2005年该所分别对其生产车间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检测,结果均为不合格。

  2007年4月13日,也就是王纪学死后不久,卫生监督所分别对该公司两个厂区的生产车间进行了铅烟、铅尘采样检测,共采样品20份,合格为零份,最高超标81倍,最低超标2倍。当年7月13日,针对该企业对车间通风、分隔有毒无毒工序等方面的整改情况,卫生监督所多次对“汇同蓄电”生产车间进行监测,共采样26份,合格仅2份,最高超标29倍。“各个监测点铅烟、铅尘浓度有所下降,但远没有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有关负责人说。

  王纪学的死,加上卫生监督所的频频造访,使得厂里1000多名职工对自身的健康前所未有地关注。2007年8月,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汇同公司开始安排有毒车间的工人分批前去检查。

  “那段时间职业病防治所里天天排队,去检查的体内几乎都存在铅超标现象,接下来是厂里花钱让人去排毒,但都没排彻底就不再给排了,给俩钱让走人,现在厂里全是新工人,没几个老工人了。”王纪华说。

  王纪华在得到4000多元补偿费后离开了工厂,他现在感觉耳朵越来越听不清了,四肢无力,“怀疑跟身上的铅毒没排净有关”。

  王纪华的妻子、姐姐、姐夫同样在该厂打工,同样被查出体内铅超标,同样在被赔了少则几百元多则一千多元钱后,“被迫离开厂子”。

  如今,王纪学的亲属已先后离开了汇同蓄电池有限公司,王纪华及其姐夫去做了保安,而王纪学的妻子及嫂子则去另外一家饮料厂做了保洁员。昨日下午,他们分别请假来到法庭上,希望解开王纪学突然死亡之谜。

  昨日下午3点30分,伴随着审判长的休庭槌响,庭审结束。王纪学16岁的儿子王庆宝坐在原告席上开始哭泣。这个学习成绩优异的少年因为父亲的死而变得沉默,他对记者说,自己想弃学打工:“我要打工养活妈妈,但我决不去有毒的厂,挣再多钱也不去。”(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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