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同学代理人称愿承担10%的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1日08:36 东方今报

  - 家长

  要替死去的孩子讨说法

  在悲痛之余,崔俊来想到,孩子的死是不是和学校有关呢?

  他开始了调查取证,从孩子就读的新乡县大召营中学里拿到了儿子和小波的作业。在小波的作业本上,他看到了两种不同的笔迹,崔俊来认定,其中的一种笔迹就是儿子的。

  崔俊来确信学校在此事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业本上有两种笔迹,老师为什么没看出来?孩子在学校经常挨打,学校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他觉得,应该替死去的孩子讨个说法。他找到了学校的领导,但校方一直推卸责任,并没有道歉和赔偿的打算。

  随后,在村干部的协调下,崔俊来收到了学校的8000元。但学校要求他在一份书面材料上签字,声明孩子是上吊致死,学校出于道义援助给家长8000元。

  学校的做法让崔俊来很生气,他决定通过法律渠道,为儿子讨公道。他认为学校及小波在此事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崔俊来夫妇将新乡县大召营中学和小波告上法庭,要求俩被告道歉,并连带赔偿各项损失16.9565万元。

  - 庭审

  家长:学校监管不力应担责

  昨日,新乡县人民法院专门组成巡回法庭,在新乡县翟坡镇中心学校公开审理此案。

  法庭上,崔俊来的代理律师向法庭出示了崔欣死亡时留下的“遗书”、生前替同学所抄写的作业本及学校的调查处理意见等证据,以此证明崔欣是在不堪长期忍受小波欺负并替他抄写作业后而自杀的。律师认为作业本上长时间有两种笔迹,老师为什么没有看出来,孩子在学校经常挨打,学校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由此认为学校也对孩子的死有过错,因此主张学校和小波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孩子在家自杀校方不担责

  大召营中心学校的代理人认为,崔欣的自缢行为发生在家中,而不是学校,与学校无关,学校已对崔欣尽了管理教育上的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校方还认为,崔欣的自缢与孩子的父母不履行监护权有一定的责任,崔欣曾向他父母提出过一些生活上的要求,但没得到他们的体贴与关怀,直接造成了崔欣自缢。崔欣替其他同学做作业,老师不可能一个个鉴定笔迹。

  当事同学代理人:愿担10%责任

  而小波的代理人则辩称:小波从其他学校转到该学校才几个月时间,不存在长期欺负崔欣的行为。崔欣虽然为小波写过作业,但次数很少,小波还为其买过冰糕等食品。而且,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崔欣主动为小波写过作业。再者,两人都是小孩子,在一起打架很正常。小波也没有殴打伤害崔欣,再说崔欣也没向家长和学校反映过此事,所以小波对崔欣自杀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他们愿意出于人道主义,承担10%的无过错补偿责任。

  此案择日宣判。  记者 张毅力 通讯员 景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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