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头电线掉田里两男孩捉蝌蚪遭电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4日03:5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下午2时40分,郫县唐昌镇建丰村一组,两名儿童在秧田里捉蝌蚪时,被电击倒在秧田里,其中一人目前还未脱离生命危险。当地电力部门表示,事故原因是小偷偷盗电线,断头电线掉落在秧田里导致的。目前当地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为一户村民办喜筵的厨师邹军最先发现此事,下午2时40分,他看到两个小男孩赤脚在秧田边玩耍,不到两分钟,他再经过时,两个小男孩不见了,只看见秧田的秧子在晃动。邹军定睛一看,发现两个男孩倒在秧田里,附近电线杆上掉下了两根断头的电线。邹军一边大呼救人,一边试图去拉两个小孩,但刚到秧田里就发现“麻脚”,闻讯而来的村民赶紧找来晾衣竿,两小孩的亲戚熊世军冒险用晾衣竿把电线挑开。小孩被抱出秧田后,村民们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随后,位于唐昌镇的郫县第二人民医院医护人员将伤者送到医院救治。唐昌供电所的工作人员也到达现场,将断头电线剪掉。

  被电击的两名小男孩一名叫小林,今年5岁,一名叫小松,今年6岁,他们是表兄弟。据主治医生严学琴介绍,电击伤影响最大的就是心脏,目前两名伤者的心律都比较正常,小林已经脱离生命危险,可以进食了。而小松嗜睡,还需要观察。

  小林的父亲蒋纯久表示,小孩就在家附近玩耍,竟然出了事,他觉得通电的电线掉在秧田里六七个小时,供电所没有维修,应对此事负责。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被剪断的电线供电的房屋,目前已拆迁。郫县唐昌供电所所长叶开志表示,事发线路属于被盗线路,是220伏的民用电。他认为开发商在那儿搞拆迁开发,线路不规范,从而给小偷造成可乘之机。至于责任问题,他表示今日给政府汇报后再谈。

  律师蒲万纯表示,供电所作为电力设施的管理者,没有尽到及时的维修义务,给不特定的人群带来安全隐患,所以应承担一定责任;另一方面,秧田不属于公共娱乐场所,小孩的家长没尽到监护责任,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本报记者 杜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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