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网络屡屡合伙入室抢劫 马山一少年领刑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4日07:17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黄有宁 通讯员刘飞燕 陈贵福)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一少年因迷恋网络而走上歧途,与他人合伙抢劫得手后却没能醒悟,又继续策划入室盗窃。7月9日,马山县人民法院依法数罪并罚,判处小泽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7000元。

  沉迷网络铤而走险

  小泽是马山县白山镇人。他因为迷恋上网,上初中的时候就没用心读书。初中毕业后,他一直呆在家中,也没有去找工作,整日流连网吧。

  去年5月19日,小泽叫父母给钱让他去上网但遭到拒绝,于是他便负气走出家门。在一家网吧门口,小泽遇到了经常和他一起上网的小兰和小黄。3人便商量如何寻找钱财。

  次日凌晨3时许,小泽伙同小兰和小黄,持刀翻墙进入马山县环保局宿舍楼,偷偷摸摸爬到该宿舍楼4楼一间宿舍。小泽把门撬开后,3人就冲进房间,拿着刀对睡在该房间内的4名女子进行威胁。这一次“出击”,他们“收获”手机4部、小灵通1台和随身听1台及人民币600多元。他们将赃物变卖后,换来了10天的网吧潇洒。

  潇洒过后再度“出击”

  6月3日,小泽3人又聚到一起商量再“干一票”。他们把盗窃目标锁定为白山镇江滨路的“美时美刻美容保健中心”。次日凌晨4时许,他们用钢钳剪断该美容中心1楼后窗窗条后,由小泽负责在店外望风,小兰和小黄从窗口爬进入店内,并从两名女子身上“缴获”2部手机和人民币现金160多元。

  不过,他们在作案过程中,被群众发现并报警。小兰和小黄被闻讯赶到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小泽却侥幸逃脱。

  当日,南宁市公安局得知小泽正在南宁市北湖路“斌斌网吧”上网的消息后,立即出警将小泽抓获。

  数罪并罚获刑5年

  6月20日,马山县检察院分别以抢劫罪和盗窃罪向马山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认为,小泽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和盗窃罪。在共同抢劫犯罪中,小泽积极实施抢劫犯罪,认定为主犯,但在实施抢劫犯罪时,小泽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轻处罚。但他在盗窃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属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依法对小泽判以数罪并罚,判决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款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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