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迫员工超时加班称为工人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4日09:34 东方网

  “早晨8时06分上班,晚上22时39分下班,月累计加班时间高达175小时。”上海佳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职工日前给本报寄来了几张触目惊心的考勤卡,反映公司加班严重超时。日前,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竟表示:“超时加班是为了职工好,让他们多挣些钱。”

  职工被迫申请加班

  本报夏令热线16840123日前接到职工投诉,称上海佳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60多名员工加班严重超时,有的每月加班时间接近200个小时。在职工提供的六份考勤卡中,记者看到,几乎每位职工每天8时左右上班,22时左右下班,一个月一天都不休息,平均每月加班时间在150个小时左右。其中有一位职工每天几乎都是8时上班,23时下班,晚的甚至做到午夜12时,一个月加班时间达到175个小时。

  职工反映,公司在让职工加班前,必须要求职工向企业交一份加班申请单,但事实上,许多职工是被迫交申请单,被迫天天加班。

  记者来到位于青浦区徐泾镇的上海佳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厂房内记者看到,50多名职工分成三堆在车间内手工叠制蛋糕包装盒,多以女工为主。据介绍,他们每天10个小时基本保持同一姿势,只有午饭和晚饭时有累计一个多小时的休息时间。

  一位刘姓职工告诉记者,他每天都是8点上班,23点下班,因为住在厂里,所以几乎是干完活就睡觉,醒来就干活。他面有难色地对记者说:“出来打工,不容易,所以上面说加班,没人敢说不。”

  公司竟称工人得实惠

  公司负责人赵晨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加班是为了职工好,让他们多赚钱。”赵晨阳对职工超时加班的现象并不否认,他说:“公司每年七八九月是销售旺季,加班也就加这三个月。其实加班也是为职工好,如果他们不加班,那么每月只能拿960元,现在加班后,每月可拿两三千元。”记者提出,加班超时是违法行为,赵晨阳表示:"我知道违法,但是为了职工好,职工们也想加班,我这样做是把责任担在自己身上,让职工得实惠。" 记者了解到,该公司每月给员工的所有薪水包括底薪960元、加班工资、每顿饭5元的补贴和全勤奖100元,其中全勤奖规定只要一天没有加班就没有该奖金。赵晨阳表示,公司律师目前正在向劳动局申请超时加班合法化,申请正在进行中,还没有得到批准。超时加班早有"案底" 记者随后与青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取得了联系,据龚队长介绍,去年该公司就因为超时加班被处罚过。在去年的处罚记录上,该公司有21人的加班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每月最多36小时规定,监察大队罚了该公司4200元。同时,去年该公司还未按照标准支付职工加班工资,也被监察大队勒令改正。龚队长表示:"我们会立刻到该公司进行检查,若有超时加班现象,一定处罚。" 截至记者发稿时,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到该公司进行了检查,目前该事件正在处理中。(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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