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统一回收处理政府机关电子垃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4日09:4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济南济南7月14日消息 记者(桂园)山东省将统一回收处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废弃的家用电器及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等电子产品。这些电子垃圾,将交给一家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最近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环保局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开展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集中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将废旧家电交给未经备案的企业和个人收集处理,也不得随意弃置或混同生活垃圾处置。对技术性淘汰但仍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废旧家电,由财政部门统一调配。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以捐赠的方式自行处置。回收处理企业接受废旧家电后,将按规定向废旧家电交付单位出具回收处理单据,作为单位处理账务和向财政部门申请核销资产的证明。未按规定进行集中处理的,财政部门不予办理资产核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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