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暑期打工别忘签书面协议维护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4日09:54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李俊 实习生刘峰通讯员李永洪)上周各学校陆续放暑假,又到暑期大学生勤工俭学高潮。昨日,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出提醒:大学生暑期打工别忘“自保”,一定要参照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一份书面协议。

  据劳动部门介绍,学生暑期打工的行为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因此,一些假期打工遇到欠薪等问题的学生到劳动部门投诉时,往往会遭遇尴尬。

  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议学生暑期求职一定要找获得劳动、人事部门颁发职业介绍许可证的中介机构。上岗后,应当参照劳动合同范本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用工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工作岗位、发生工伤后的解决办法等,以利发生问题时劳动部门凭此帮助维权。同时,学生在哪里打工,一定要告知家长或亲友。

  如果单位不愿意签订用工协议,学生应当留个心眼。比如同学们最好结伴打工;保留工资单或工作服、上班卡等证据。一旦出现劳资纠纷,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维权人证和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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