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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售楼处15日起须公示建筑节能信息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4日14:4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京7月14日消息(记者杨守华 江苏台严园园)眼下,不少楼盘销售频频打出“节能牌”,可究竟节能多少,往往让人犯嘀咕。根据国家建设部的统一要求,7月15日起, 江苏省各地开发商在开发建设住宅等民用建筑时,都必须在建筑工地和房屋销售现场,对节能性能、节能措施等予以张贴公示,公示地点为房屋施工和销售现场。 公示内容包括节能性能,即建筑节能率,以及该建筑的节能率与建筑节能标准的比较情况;节能措施,即围护结构、供热采暖、空调制冷、照明、热水供应等系统及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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