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以无钱供养为由万元卖掉亲生男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4日22:58 海南特区报

  □记者 杨作品 特约记者 张运煦

  本报讯 三亚一女子和丈夫发生争吵,一怒之下抱着不满两个月的男婴回了娘家,丈夫因此停止给钱供养小孩。日前,该女子居然以没有能力抚养小孩为由,以一万元将自己尚未起名字的亲生儿卖掉。

  7月10日21时许,一名中年男子急匆匆赶到三亚市公安局保港派出所报案。“我的妻子把亲生儿子卖给别人了!”

  经了解,该男子姓邢,37岁,三亚市崖城镇人。邢某于2007年和周某(35岁)结婚。2008年5月周某在医院产下一男婴。今年6月17日,两人发生剧烈的争吵,妻子抱着小孩回了娘家,一去不返。7月9日,邢某从胞哥处得到消息,妻子背着他将小孩卖掉了,还得到一些钱。寻子心切的邢某得知卖儿子的中介人就是胞哥的邻居,一位74岁的老太太。他连忙找到她,央求她把小孩抱回来,但遭到拒绝。邢某无奈之下赶到派出所求助。

  接报后,保港派出所副所长龙子腾带领民警孙飞迅速赶至周某家,将周某传唤回派出所。周某供述了于7月4日以1万元将儿子卖给一位广东口音的中年女子,但女子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一概不知。

  追查被卖的婴儿,关键在于中介。民警驱车赶往崖城镇,在周某的指认下,找到了现年74岁的容某。容某称她不是唯一的介绍人,她曾于7月1日听到周某称她的丈夫不肯抚养婴儿,扬言要将小孩送人抚养,于是把情况告诉她的亲戚陈某(女,36岁),抱走男婴的妇女是陈某联系的。

  经了解,陈某现居住在三亚市金鸡岭路某公司宿舍,为尽快追回男婴,民警找到陈某,陈某答应配合民警追回男婴。

  11日凌晨3时许,经过6个多小时的追查,民警终于在三亚市荔枝沟一居民楼找到买主吴某(女,35岁,广东省高州市人),成功追回被卖了一周的男婴。

  经审讯,吴某供述,她和丈夫是三亚的个体户,有一女,一心想抱养一个男孩,今年的6月中旬,她从陈某、容某等人处了解到三亚崖城有一妇女刚生下婴儿,因生活困难,准备将婴儿送给他人抚养。吴某听后心动不已,遂于7月4日准备1万元人民币和容某等人来到周某家,后经讨价还价,以付“营养费”的名义将1万元拿给周某,抱走了男婴。同时,吴某按照她们当地的风俗,给容某包了一个200元的红包。11日14时,民警在周某家缴获了周某卖掉亲生儿子所得的9800元(其中200元已花掉),依法予以扣押。归案后,周某对自己因无知、家庭困难而卖掉亲生儿的荒唐行为后悔不已,一再向民警保证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的孩子。

  目前,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正在哺乳期的周某被三亚警方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其他涉案人员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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