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首批录取学校标准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5日07:12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秦小艳)备受市民关注的我市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一批招生的录取标准于昨晚7时公布。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今年全寄宿制普高学校依然受到考生家长的偏爱,这类学校分数线也“水涨船高”,招生计划总数为2.6万人的首批42所普通高中于今明(15、16日)两天进场录取。

  今年我市共有中考考生50700人比去年增加5千人,考生整体成绩与往年相比,稳中有升,高分层次考生也较多。但由于各学校的招生人数、招生范围及报考人数不同等原因,各学校间分数线有较大差异。对此,市招考办负责人表示,从考生6月初所报志愿中可以看出,多数考生和家长越来越热衷于选报全寄宿制的普高学校,这类学校的分数线也因此“水涨船高”。而个别学校因只招本区户口考生,报考人数有限,致使录取分数线偏低。公办高中的“择校生”因招生人数有限,招生范围包括ACD类户籍,报考人数较多,因此分数线也居高不下。

  据了解,本次进场录取的学校主要是省一级普通高中,其中包括公办高中36所,民办高中6所,招生计划总数2.6万人。其中市外国语学校、市高级中学、红岭中学、市第二高级中学、龙城高级中学、教苑中学、福田中学、平冈中学、布吉高级中学、光明新区高级中学等10所公办高中积极挖潜扩招,各招生20个班。

  据市招考办负责人介绍,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高、职高、中专、技工学校)的最低录取标准(分数线)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考生所报志愿、学科成绩等级、六科标准总分及综合表现评价等级等几个方面综合划定。所有高中学校招收的正取生按考生志愿、成绩和综合表现评价等级1∶1出档,各学校招收择校生,执行教育部关于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规定。

  按照安排,自首批录取学校今明(15、16日)两天完成录取之后,第二批录取学校将于17-18日进行录取。列为第三批第一阶段招生的部、省属(含跨市)中专学校在7月19至8月2日在广州进行录取,第二阶段学校在8月3日进行录取。

  今年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按志愿顺序和成绩高低投档,以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每批录取工作结束的第2天,考生就可通过“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免费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由全市统一印制(刻有防伪图案),并加盖有学校和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专用章。录取通知书将于每批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由招生学校寄发给考生本人。同时,市招考办提醒,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不能转录;如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者,则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市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

  第一批录取标准说明

  1.公办普高录取的考生五科文化课单科等级均为C+以上(含C+)。

  2.深圳外国语学校、罗湖外国语学校、南山外国语学校录取的考生英语单科等级B以上(含B),其余四科文化课单科等级均为C+以上(含C+)。

  3.本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综合表现评价等级为B以上(含B)。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学生。打“”号的录取分数线,表明当考生的标准总分与该校分数线相同时,只录综合表现评价等级为A的考生。

  4.招生范围中:A类——本市户籍户口考生;C类——虽持有我市暂住证但享受市政府政策照顾人员的子女;D类——指除A、C类以外其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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