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质监员受贿60万致企业损失上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5日11:28 湖南电视台

  来源:湖南电视台-etv《法制周报》

  核心提示:一家知名国企的质监员,位不高权也不大,却与人内外勾结、里应外合,受贿总额60万元,但可能给企业造成上亿元的损失。

  ⊙《法制周报》驻京记者郭薇灿文/图通讯员王硕雷杨景山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为赚取高额利润,山西大同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老板、首钢总公司长期合作的煤炭供应商,不失时机地寻求一切横纵交织的网络“合作”关系。在金钱利诱之下,首钢11名干部纷纷落马,形成了内外勾结、里应外合,共同侵吞国有资产的行、受贿犯罪一条龙。

  据初步统计,自2006年至今,田辉、侯增会等人合谋在首钢外进煤的质量检验过程中,采取违规操作、以次充好、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等手段,提高质量标准,变相使供应货款结算金额加大,造成企业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而由此带来的生产质量方面的损失已无法估量。

  2008年4月,侯增会等11人因涉嫌受贿罪,田辉因涉嫌行贿罪被起诉。

  神秘举报

  揭开质监黑幕曝光

  首钢炼铁厂是个老厂,它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在全国都是首屈一指。可是,就在2006年1~2月,炼铁厂突然出现产量下滑,每个月减产2万吨,产品各项指标也出现下降的现象。

  “我们一直是属于稳定生产,都是逐步上台阶,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突然就出了一个坑,就一下掉坑里了,而且弄得晕晕乎乎。”首钢集团炼铁厂党委书记卢正春告诉记者。

  经过技术人员仔细研究,工人在操作时并没有出现不当之处,排除了操作上的原因,那还能是什么原因呢?时间不等人,眼看着厂里的损失一天天的增大,工人们也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燃料、操作和设备都没有问题,可产品各项指标和产量却出现了问题,技术人员百思不得其解。

  然而,随着一起受贿案的侦破,解开了职工们心中的谜团。

  2008年1月2日,北京石景山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处长杨景山接到一封匿名举报信,信中反映首钢总公司质量监督总站工作人员侯增会,利用职务之便,在业务客户送煤炭样品化验过程中弄虚作假,向相关业务客户索要钱款,并收受好处费。

  侯增会今年48岁,是首钢总公司质量监督总站的一名质量监督员。

  侯增会家有结发的妻子以及两个儿子,虽然年近半百,却仍然难改年轻时形成的流氓习气,成日不务正业,在外面花天酒地。

  但是,每天的花销对于一个收入微薄的国企质监员来说,侯增会深感捉襟见肘,钱成了他最头疼的现实问题,情急之下,他不禁动起了利用职务之便,在检测煤炭含水量时做手脚、收受不法企业贿赂的歪念头。

  从奇怪账户

  锁定目标

  检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侯增会本人并没有什么存款,可是,在2006年2月的时候,侯增会为儿子建立了一个账户,汇款账号是在工商银行门头沟支行某储蓄所开户的。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发现,侯的这个账户有一个特别奇怪的地方,账户自从建立之后,就不断有大批的资金进来,不仅每次汇款都是来自山西大同,而且每当一笔汇款进来之后的第二天或者第三天,这笔钱就会被提出去,每月大约有两三笔,有时几千,有时一万多,在短短时间内,账户进项总额就高达60多万元。

  据检察官们了解,当时侯增会的儿子还在上学,侯增会也只是首钢的一名普通工人,工资每个月只有两千多元钱,不可能有这么多的钱,其中肯定有问题。

  于是,2008年2月,石景山区检察院对侯增会涉嫌受贿进行立案侦查。

  侦查员们查询了大量银行对账单,发现2006年7月至2008年2月间,山西大同某公司多次从当地多家银行向该账号汇款,每月固定,有时两笔、有时三四笔,少则数千元、多则几万元,该账户只有进出账的汇款记录,无存款记录,且每次汇款到账后即被取出,经分析很可能是行贿款。

  侦查员又顺藤摸瓜、调取了几家银行自动柜员机的摄像资料,发现陆陆续续取走30余笔汇款的正是侯的妻子王某。在检察官询问时,王某证实每次取款前丈夫都神神秘秘通过手机与对方联系,说一些煤炭质量的事,然后告诉自己去银行取钱,自己也曾多次询问这些钱的来历,但都被侯回绝。

  取得侯的妻子及儿子的有利证言后,检察官们传讯了侯,取得了其收受贿赂的口供,一张国企暗网逐渐披露出来。

  侯增会自己可能都没有想到,机关算尽的他,最后还是败在了自己的手上。

  一张金钱

  交易的暗网

  首钢质监总站下属的炼焦分站、煤焦检验分站是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沿岗位,担负着外进焦炭和进厂煤炭的取样、转鼓筛分、水分测定等物理性检测工作,同时承担后续化学检测的煤分析样的制备工作,直接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和钢铁质量。

  侯增会为了讨好自己的情人,打起了煤的主意。

  侯增会有一个曾一起在化验室工作的同事魏玉哲,后被公司派驻大同,负责煤的发运,批发,每月批完车之后负责联系供货商,通知他们按情势批车。有一次两人在一起吃饭,侯增会便借机和魏玉哲聊起挣钱的事情,说看能不能给介绍个客户,给他保保水,一起挣点钱。

  由于厂家在购进煤的时候,都会规定一定的含水量,如果含水量超过了一定比例,就会扣罚相应的货款。所以侯增会就抓住了这个机会,用能够帮助降低含水量,也就是保水为由向煤商索要贿赂。

  有卖就必定会有买,于是,在2006年7月,魏玉哲找到了山西省大同某公司的经理田辉。

  田辉在公司主要负责和首钢公司的业务往来,于是魏玉哲给田辉打电话说:“你们现在向首钢供煤,量也比较大,需不需要在首钢找个人,帮你盯着点,还能帮你给煤保保水,质量不合格可以给你保保质量。”

  而魏玉哲所说的“保水”就是将煤中的含水量数据降低,使首钢不扣罚或者少扣罚,这样田辉的公司就可以多获得利润。而“全保”的意思就是除了保证含水量合格以外,还将其他不合格的成分也保到合格。意思也就是能让供应商减少扣罚,多赚点钱。

  只要田辉把煤运往首钢,魏玉哲就会通知侯增会。然后由侯再去打通炼焦分站的班长等人,让他们做“降水”或是“ 全保”。等结果出来之后侯再告诉魏玉哲,由魏玉哲转告田辉,田辉就往侯的账户上汇款。

  “侯增会说做“全保”每半钩煤给我4000元钱,让我自己留1000元,剩下的3000元给煤到站当天的取样班长。按照这个比例,一钩煤就是8000元,我自己留2000元,剩下的6000元给班长。”侯的另一同案嫌犯魏玉俊向检察机关交代。

  半钩、一钩就是指半列火车和一列火车的意思。一列火车最多60个车皮,最少49个车皮。侯增会当然也给魏玉俊制定了一个分配比例,每次火车将某公司的煤送到站前的时候,侯增会便会通知魏,让他给盯着点,并将准备好的合格样品交给魏。然后魏再将样品交给火车到站时当值的班长,由他们交给化验室。

  经魏玉俊交代,他为某公司向首钢供应的煤进行“全保”和“保水”共30多次,一共收了侯增会15万元左右。魏玉俊自己留了3.5万元左右,剩下的11.5万元左右,都按照比例给了当值的班长。其中过手的班长就有9人之多。

  田辉今年50岁,山西大同人。据他交代,从2006年7月份开始至2008年2月份,他一共往侯增会的账户上汇了36次钱,总共60万元左右。

  2008年4月,侯增会等10人因涉嫌受贿罪,田辉因涉嫌行贿罪被起诉。

  警惕

  职务犯罪群体化

  侯增会等人受贿案件披露后,之前一直让首钢炼铁厂职工们无法解开的谜团也随之破解。

  高炉温度忽高忽低正是由于这不符合标准的煤造成的,炼铁厂技术人员在一开始查找原因时,怎么也没想到这检测数据和购进的煤并不相符。

  北京首钢集团炼铁厂技术科科长刘利锋介绍,“我们进一步重新验证这些数据,并根据给的实际数据,做了一些相应的技术上的调整,当我们知道症结所在,很快一个月炉子就恢复正常了。”

  据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介绍,首钢质监总站下属炼焦分站、煤焦检验分站两个部门11人行受贿窝案,体现了当前国企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即犯罪群体化,多为同一职能部门所属上下级、对口业务客户间多人内外勾结,形成较稳定的贿赂犯罪群体,主犯一般为国企高层管理人员或部门负责人,并网罗其下属人员,为谋取私利沆瀣一气,结伙作案,一旦案发即建立攻守同盟,减少被侦破的风险。

  检察官希望煤炭供应商能够从此案中汲取教训,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学会诚信经营,切勿因小失大。建议国企切实加大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法制和廉政教育力度,将廉政、法制教育内容纳入国企重点培训课程,纳入选拔考核范围,促使国企工作人员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养成洁身自好、艰苦奋斗、勤俭朴实、奋发向上的作风,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受贿总额虽然只有60万元,但可能给企业造成上亿元的损失。”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痛心地说道。(本报博客地址: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