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植物人”农民工讨到50万元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5日15:39 新民晚报

  18岁的农民工因工伤摔成“植物人”,私营企业老板逃避责任,让来自河南的一家三口陷入绝境。一位到医院探望亲属的市民,主动向素不相识的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经过10个月的奔走努力,他为“植物人”农民工“讨”到50万元赔偿金……这位“好心人”,就是前不久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的黄浦区司法局局长潘鹰芳。

  探病揽进分外事

  2003年,潘鹰芳调任黄浦区司法局局长。检察官出身,当过工商、物价等局长的他深有体会:“老百姓是弱势群体,我们要对他们提供最强的法律援助。”

  2007年初的一个周日,潘鹰芳到医院探视亲属,发现邻床躺着一男青年,头上套着一个塑料的“脑壳”。更令他吃惊的是,病床下面还蜷缩着两个人。潘鹰芳经询问得知,他们都是河南籍来沪打工人员,男青年在工地工作时,不慎从半空摔下,成了“植物人”。病床下面的是来照顾他的父亲和哥哥。私营企业老板为逃避责任,捏造虚假劳动关系,胁迫男青年家人接受一次性20万元“私了”的解决方案。可这些钱,根本不够治病。

  潘鹰芳当场表示,要用法律援助维护这家人的合法权益。虽然按照当时法律援助规定,这件事并不属黄浦区司法局管辖范围。他请来上海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最好的律师商量案情,多次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方案,去医院看望慰问病人,还自己掏钱给他们吃饭住宿。

  有人不理解,说伤者和你非亲非故,你一个堂堂局长干吗管这分外事?潘鹰芳回答:“每起纠纷矛盾都可能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导火索’,解决一起,社会和谐就多了一份保障。”

  在潘鹰芳和办案律师等的不懈努力下,那位农民工最终获得了50万元赔偿金。

  保护打工妹权益

  潘鹰芳每周都会参加一次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接待,直接倾听群众呼声。

  裴姑娘2005年7月从学校毕业后,经人介绍到某饭店打工。2006年2月,她在工作中不幸摔倒被烫伤。当时单位负责人承诺,只要饭店存在一天,她就不会被辞退,并为她报销了所有的医疗费用,工资也照发。但到了2007年,裴姑娘发现单位只为她支付了当年4、5两个月的社会保险金,便去找单位理论,却遭到了拒绝,并因此被单位辞退。

  这事本来由援助中心处理就可以了,但事情复杂,当事人处境艰难,潘鹰芳马上召集有关部门和人员研究解决方案。律师在调查中发现,由于裴姑娘轻信了饭店“永不辞退”的承诺,她已超过了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一年期限。

  潘鹰芳和律师商量后,决定根据国家关于企业缴纳职工养老金的规定,向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企业补交21个月的社会保险金。同时向法院提出因工伤造成的人身伤害赔偿。经多方调解,裴姑娘终于和饭店在劳动争议上达成和解,合法权益受到了保护。

  重病人床前托“孤”

  居民小徐幼年丧父,母亲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无法工作。潘鹰芳了解到,像这样的困难家庭,社区里还有不少。“帮助这些家庭脱离困境,也是解决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他提出一项动议:局机关全体党员资助所在社区4户贫困户和1名助学对象;每位局领导捐助1名助学对象。

  2004年5月,潘鹰芳和小徐这个家庭结对帮困,4年里,他为小徐支付了全部的学习费用。每到考试前,他还会像父亲一样,到学校了解她的表现,请老师多关心小徐的学习生活等。这天,徐母心脏病突发,医院开出了病危通知书。徐母抓住潘鹰芳的手说:“我可能时间不多了,唯一放心不下的是我的女儿……”潘鹰芳说:“请你放心,万一你不在了,我一定会照顾好你的女儿。我和爱人商量过了,把她当我们自己的女儿一样看待。”

  也许是解除了后顾之忧的缘故,徐母的身体慢慢好转,小徐也在去年考上上海政法大学司法社工专业。

  记者江跃中实习生邹瑞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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