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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婚后继续照顾患脑瘤前妻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8日10:42 郑州晚报
23年前,郑州市民刘保山的妻子郭风梅患上了脑瘤,自此便失去了记忆、思维、意识、语言。历经8年风风雨雨,刘保山觉得仅靠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倍显单薄,便决定再找个伴。在他再婚时,他提出一个较为苛刻的条件:“要嫁给我,就必须让我永远照顾前妻!” 令人感动的是,有两位女士走进了他的生活,一位坚持了4年,另一位坚持8年至今。“今生今世我要对她负责到底!这是我的责任!”从与前妻离婚到现在整整15年过去了,他信守了他的承诺。 离婚判决书:继续照顾郭风梅 从思想斗争中重新回到现实时,刘保山不得不重新思考离婚问题。 “为什么要离婚?” “为了孩子,更为了她!” “是想抛弃他们吗?” “当然不是。压力太大了,是想找个伴共同支撑这个家。” “你还爱他们吗?” “非常非常爱!” “怎么给大家解释呢?” “离婚后只要照顾好风梅,管不了别人说什么了。好人也罢,坏人也罢,问心无愧就行了!” “既然这样,那就离了吧。” …… …… 刘保山离婚的想法,朋友与亲人支持反对意见各半。 1993年3月,刘保山在二七区人民法院门口转了三天。 在“我绝对不会放弃她”念头的支持下,刘保山走进了法院。 “不行,你不能离。”法院工作人员明确告知。 但刘保山还是把材料交上去了,他说离婚是为了更好地照顾郭风梅。 主管此案的审判长郭爱华调查清楚了事情的原委。站在法庭上,刘保山承诺:“离婚后我愿意照顾郭风梅一辈子。”并请求法庭把这句话写进判决书。 1993年6月2日,法院判决:准予刘保山与郭风梅离婚;离婚后由刘保山继续照顾郭风梅的日常生活。 再婚条件:必须让我永远照顾前妻 “怎么给孩子解释呢?”宣判后,刘保山的心情并不轻松。 鹰仔虽说14岁了,但仍是个孩子。刘保山不想让他这么小就承担这种“法律上分开的家庭”所带来的伤害,决定瞒一瞒。 刘保山开始接触女人,他给女方定个了近于苛刻的条件:有房子;有稳定工作;可以带一个女孩子,但不能有男孩;必须接纳这个特殊的家庭,接纳他的前妻,“要嫁给我,就必须让我永远照顾前妻!” 他说:“宁肯找不到,这些条件也不能改变!” 很显然,如此“无理”的条件,没有女人会答应。 朋友们介绍了不少,但对方一听他的条件,无不一一避之,从此没了下文。很多人嗤之以鼻,觉得不可思议,更有不少人认为刘保山的“脑子是不是进水了”。 刘保山觉得自己很无辜,他认为肯定会有人同意的,只是现在自己的朋友圈子太小,还有一个原因是自己没有把事情讲清楚。于是,他走进了大石桥附近的一个婚姻介绍所。 “我有个瘫痪前妻!”刘保山开门见山对前来应征的女士说。 再婚四年,女方说“找了半个人” 三年后,终于有一位女性走进了他的生活,对方说:“你这么多年照顾她,应该走出来了。”刘说现在他还很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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