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武法 记者 袁钲钲)去年10月8日,3个9岁孩童放学后在高速公路的天桥上扔鹅卵石砸过往车辆,扔得兴起时,他们竟抱起一块重5.5公斤的石头扔了下去,将一辆过路的轿车挡风玻璃砸穿,坐在副驾驶位的王某当场被砸死。事后,王某的家人将3个孩童及其父母和高速公路公司一同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57万余元。
日前,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高速公司认为,高速公路设备设施符合相关规定,高速公司在管理上没有瑕疵,因此不对王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孩童的父母在法庭上表示,高速公司修建这条公路已经快八年了,却一直没有防护栏。“高速公路上的主要通道一直没有封闭,大家都可以过。如果安上防护栏就不会出这样的事。”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