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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同期
父亲:这次来京前,连续20天就是女儿连续20天往家里打电话,有时一天打两次到三次,请求母亲来京照顾她.……女儿曾指着我们现在住的房间说,这间屋子就是为二老装修的,来就住在这儿,走我们给你们留着……
母亲:“给你带了四年孩子,孩子3月1号上了幼儿园,你自行搬走,造了一个假象,到处喊我在占房子,你哭的喊的说我在占房子,你为什么要搬走呢,我是先占的房子是你先搬走的。”
解说:老人认为现在女儿女婿告父母抢占住房,实际上是在变相地驱逐父母,违背当初的承诺,逃避赡养责任。但说起当初父母来北京的情况,女儿却有着不同的说法。
录音 女儿:首先要澄清一点是,04年年底我妈主动提出来带小孩,我们没有敢主动请她,尽管父母俩人都来了,但在一岁半以前都没断过保姆,实际上他几乎没有给小孩洗过衣服,也没怎么打扫过卫生。我父母在我们家三年,他们几乎没花过一分钱,积累了近十万块钱收入。
解说:围绕着双方的矛盾,女儿女婿表示曾经试图和父母协商解决,然而父母提出的要求却让他们怎么也不能接受。
隔断 父母为何提出170万的巨额要求,法庭上的调解,双方能否握手言和?
解说:一场家庭纠纷让这份亲情遭遇重创。女儿女婿在同一个小区另外租了房子住,这段咫尺的距离在这一家人心中却仿佛是远隔天涯,守着这所空荡荡的房子,两位老人感慨万千。
父亲:实际上我们这十个月像坐牢似的,跟蹲监狱没啥区别,我们不愿意这么过,说句发自内心的话……
解说:女儿女婿坚决不肯和父母同处一个屋檐下;而父母又不愿这样不明不白的搬出去。两方谁也不肯让步。
女婿:我们就说要分开住,(他们)死活不同意。
父亲:你采取这种办法撵我们,那不行,我得说道说道。
女婿:因为从他们一来就有一整套的计划,我就住在这个地方,反正合来合不来的话,要走就是你们。
父亲:你不给我来个交代,你不给我说清楚不搬。
解说:对于搬还是不搬,父母提出了一个条件,但这个条件在女儿女婿看来是更加无法接受的。
女婿:一拨一拨的都调解不了,为什么这样?因为他们要求的太多了,170万,我们没有……。
解说:170万,在女儿女婿看来,这个要求简直就是天价,那么两位老人为什么要向女儿女婿提出这样的要求呢?
采访父亲:你以为这样就摆脱对我们赡养义务吗,那是没门,你脱离行,我说这个问题还不通过法律,咱就私了,你给我170万,反正我以为他170万拿不来,你还得恢复亲情,我是这么想的。
解说:事情再次陷入了僵局,女儿与父母之间开始互不见面,双方能够沟通的方式唯有书信,而且大都是通过居委会代为转达的,但这些书信最终让双方的矛盾更加激化。
采访 父亲:有十几封大概。(记者:就写了这些信,有没有使你们之间的事情有所缓和。)没有缓和,一开始,我就是想,我们讲赡养,就是说你好好回忆回忆,你当时是怎么招呼我们到北京来的,你在反而这么对待我们,那写完之后,根本一点作用不起,不起作用,最后我就写信骂他。
解说:也许是父亲过激的语言严重刺激了女儿,2007年10月9日父母收到了事发以来女儿寄来的唯一一封信,信中女儿表示“希望是协商解决而不是通过法律。”女儿在信中总结了自己与父母产生矛盾的根本原因:“用你们的话说,我是你们的一笔投资,”“每次算计的都是投资和收益”。
采访 父亲:这话不是,4月4号以前没说过,是4月4号以后,你不是要断绝母女关系嘛,你想这么断,干断,…断了把钱拿来,你把抚养费给我,奶水钱给我,我要这个钱,我养你就是一笔投资,你给我回报,对不对……
解说:一次次的调解都以失败告终,事发十个月后,女儿女婿最终决定诉诸法律。
女婿:其实用法律的话,还是想明确一个规则,法院一判,该怎么样怎么样,以后我们愿意多付的话,那是我们自愿的,是孝心的体现,但是不可能就像你说的,非要170万不可。
解说:法庭上,针对双方的矛盾焦点,法官试图进行调解。
##庭审同期
女婿:不能在一起生活,而且这样不能在一起生活,是从他们一来,我们就要试图解决的,一直解决不了。
父亲:房子是你的,父母也是你的,你把我们请来,你得把我们送走,我们同意搬走,就是拥护法庭的判决,支持法庭的工作,但是我们的住处必须由你们解决。……
审判长:那另行解决住房是租房还是买房有要求吗?
父亲:这个房子呢,就是他原来许诺是买房子,他如果能买房子更好,他原来许诺说他出钱给我们租房,那他要租房我们也同意
审判长:两个被告提出搬走的前提条件……原告能不能接受。
女婿:他提出这些让我们再给他买房子,或者让我们单独租房子,这些不可能接受的,因为以前我们念及亲情的时候这些东西都可以,现在既然到法院的话,就完全按照法律来……
解说:在法庭上,女婿表示如果岳父岳母愿意搬走,他们将每月拿出一千块钱作为老人的生活费补贴;并且如果老人看病医药费超过2万元,他们愿意承担超出部分的50%。
(透明字板:原告方提出愿意每月拿出一千块钱作为被告的生活费补贴;并且如果被告看病医药费超过2万元,他们愿意承担超出部分的50%。)
审判长:两个被告的辩论意见,他提出的这个意见你们同意吗?
父亲:我们可不可以提要求。……我们现在就要求有个住的地方,这个住的地方由他给,这就是我的要求。
审判长:生活费的问题你们不提要求
父亲:我们不提要求。对,你给我解决住房。因为什么呢?因为是你把我们叫来,家搬来了,那你这个有问题,你叫我们家搬来了,我们那边家都没了……原来我们是,如果你不给我们买房子我们就不同意,因为他已经承诺了嘛,那现在可以说,那这都不算,你租房子也可以。
审判长:问一下双方愿不愿意法庭调解。原告.
女婿:如果同意我那种方式就可以,如果不同意那种方式的时候,完全依法院判决。
父亲:他的调解意见我们不同意,那就是我们不同意调解,他说的要求我们没法达到。
解说:庭审进行了两个多小时后,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宣布休庭。
审判长:咱们庭审的程序就到这儿,这个不是当庭宣判,咱们过一段时间还是希望,毕竟你们这种亲属关系,还是希望最终你们能协商解决。
隔断:谁是谁非法院如何判决?一场家庭战争能否尘埃落定?
解说:2008年的春节,对于正陷于官司纷争的这一家人而言显得格外不同寻常。没有团圆,也没有祝福,收到的只是来自法院的一纸传票,两位老人在家门口贴上了这样一副对联。
采访 母亲:你为什么选择春节,你这么绝情呢,我们春节根本没干,你能理解我吗。(记者:接受传票是什么反映?)两宿没睡觉。
解说:老人表示女儿的举动让他们倍感痛心,愤怒之下他们做出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公之于众!这篇“北大博士殴打岳母六次惊动110”的网文,一时间在网络上引发一阵口诛笔伐。(画面:网文)父母的这一举动无疑也让女儿女婿感到自己被深深伤害了,双方的矛盾更加激化。
女婿:即便是父母,你也不能侵犯子女的一种合法权益。
记者:那你们后悔吗,就是在网上公布?
父亲:不后悔,就是他最后作为北京或者全国,第一个案例的主角告父母,我们再无动于衷的话,我们就没有人味了,所以我们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就把你的事说出来。
解说:面对已经开始的这场官司,接下来两位老人又有什么样的打算呢?
母亲:那我心里头,这个事我是特明白,现在不是说物权法嘛,房子是女儿的名,我允许你住,你就不是侵权,不允许你住我撵你就是侵权了,那我就是必须要走,就是这么一个结果。
父亲:我也不会搬的。(记者:就算法院判决。)判了我也不搬。就是你最后你能把我带到监狱,给我带个手铐子,我让媒体把这过程都录了,我宁可这样,我不会主动搬走。(记者:除非是恢复关系?)对。恢复关系或者巨额赔偿。
采访 法官:我们说这种案子,如果不搬走的话,即使你判决胜诉了,执行也会很困难的,考虑过这些问题吧,我们也考虑到这点,我们觉得能调解是最好的。
字幕:经过两个多月的调解,女儿女婿与父母之间依然没能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
解说: 2008年4月2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这一天,女儿依旧没有到庭,而两位老人似乎也对这场官司深感疲倦,没有露面。
##宣判现场 法官:本案缺席宣判,下面咱们宣读判决书。……本院认为公民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告作为1505室所有权人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诉讼期间两被告已经从1505室中搬出,原告要求被告搬出1505室的诉讼请求已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解说:法院认为,由于两位老人已经于2008年4月搬离了女儿的房子,因此判决驳回原告,女儿要求父母搬出住房的诉讼请求。然而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女婿则表示难以接受。
女婿:他们侵害了就是霸占我们的房子,达一年之久,我们在外面租房子一年,所以无论从经济上精神上,我们都受到很大的损失,所以在这点上,我们希望法院也对他们这种占房行为,给个明确的一个判决,也可以说,赔偿我们经济或者物质一种损失,至于我们要不要,那是我们的事。但是法院这点上也没有。
解说:对于女婿提出的这种质疑,法官向我们做出了解释。
法官:因为原告在我这案子提出的诉求请求就是要求父母腾退房屋,那现在父母已经搬出去了,这个侵权事实不存在了,所以原告的诉求请求我们只能驳回,至于原告方还有被告方,他们谈到一些名誉权的问题,甚至赡养费的问题,以及子女精神抚慰的问题都应该另案诉讼。
解说:针对家庭纠纷引发的这类民事诉讼,法官建议双方还是要尽量调解解决,以便亲情的恢复。
法官:你判完了之后,再通过强制执行来解决,那你这亲情很可能不在恢复了,我觉得社会效果不好,特别不好这样。有时候考虑到,我一纸判决就把你亲情给毁了,有的时候挺不忍的,所以建议他们尽量调解……
字幕:一审宣判后,作为原告方的女儿表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解说:对于这场腾房官司而言,无论是在当事人眼中还是从旁观者看来,房子能不能找回来并没有太多悬念,重要的是女儿与父母之间的这份亲情还能找回来吗?
母亲:我会说女儿永远是我的女儿,她是我亲骨肉,虽然她告我了。……,我不会亲手把这段亲情撕裂的,她毕竟是我的女儿,我就是这么想的。
画面+音乐
主持人:很多年前有人曾告诉我一句话:生活是需要经营的。这场官司让我重新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经营”这个词,我们更多的时候习惯用于事业、工作当中,实际上生活也需要经营,我们需要学会使用生活的技巧,这技巧可能是一份包容与尊重,也可能是一种感恩与体谅。一纸判决只能让官司暂告段落,但对于这一家人来说,也许并不能意味着一切问题的迎刃而解,在这里我们衷心地希望这一家人能够重新走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