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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12年前被湖北谷城警方收审后失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0日04:5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青年12年前被湖北谷城警方收审后失踪
图为:周天保、周兴明父子在房县法院门口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本报记者 吴昌华 12年前,房县青年周兴兵被谷城县警方收审后莫名失踪,今年5月被法院宣告死亡。周家以谷城县公安局行政行为违法为由提起诉讼,索赔60万余元。昨日,此案在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996年6月10日上午,周兴兵(当时22岁)搭便车从房县前往襄樊途中,在谷城大峪桥与人发生争执,砸坏汽车玻璃,被原大峪桥镇派出所收审。同月17日上午,周兴兵的父亲周天保、弟弟周兴明等人按谷城警方通知,前往交纳罚款领人,却被告知周兴兵已经放了。

  12年来,周兴兵再也没有出现。此案谜团重重,其结局如何?引起当地广泛关注。

  谷城警方:我们把人放了

  周兴兵的弟弟周兴明,家住十堰市房县军店镇。12年来,他一直为哥哥的事四处奔波。

  记者从周兴明手上看到谷城县公安局出具的一份调查材料,该局认为,民警确实在对周兴兵解除收审放行手续上有不完备之处,但不存在被大峪桥派出所办案人员和收审所工作人员打伤、打死的问题。

  谷城警方调查材料写道:

  1996年6月10日上午,谷城县公安局大峪桥派出所副指导员龚山一接报警:“有一男子挥舞菜刀砸砍路过的汽车”,将该男子抓获带到派出所审查。该男子名叫周兴兵,生于1974年12月,系房县军店镇村民,他将路过的汽车驾驶室的一块弧形玻璃、各种仪表数块砸坏,共计损失800元。

  6月11日大峪桥派出所办案人员用电话与房县军店派出所取得联系,请其通知周的家属,带800元作为赔偿砸损车辆的损失。6月13日,大峪桥派出所依法对周办理了收容审查的法律手续,由民警将周兴兵送往该县收容审查所关押,并将收容审查通知书邮寄给周兴兵的家属。在收容审查期间发现周兴兵不遵守监规、不服从管理,精神异常,且涉案金额较小,于同年6月15日决定解除收容审查,但直到6月15日晚周兴兵的家属始终未赶到谷城,在这种情况下,6月16日办案单位到县收容审查所对周办理了解除收审法律手续,将周兴兵放行,被砸坏的汽车损失一直也没有赔偿。

  周家:公安局应对此负责

  周兴明告诉记者,哥哥周兴兵是1996年6月8日离家的。11日清早,周兴明坐了4个多小时的长途客车赶到谷城县大峪桥。下午4时,周兴明找到大峪桥派出所,在院子里见到周兴兵。“我哥被铐在树上,他告诉我,当时他在路边想搭顺风车,别人不同意,吵了起来,他一怒之下就把车玻璃砸了。”周兴明说,“警察让我拿钱来赔,就可以领人。”

  当时周兴明没带钱,只得回老家筹钱。17日清早,周天保、周兴明父子带了1500元钱赶到大峪桥派出所。

  “派出所说周兴兵已于昨天下午从收审所放了,因为他有精神病,不能关。我们连忙赶到收审所,收审所说是派出所出手续放的人,让我们找派出所。”周兴明说,不知道哥哥是不是真的被放了,下午,他们找到谷城县公安局信访部门,一名姓李的科长说:“人已经放了,如果别的派出所发现这个人,我们再通知你”。

  此后,周家多次往返于大峪桥派出所、县公安局、收审所,甚至殡仪馆,始终问不到周兴兵的确切下落,6月19日,他们只得回房县,等待周兴兵回家。

  谁知此后周兴兵一直没有回家。周家人先后到保康、竹山、竹溪、郧县、郧西、老河口等地寻找,均一无所获。这让家人怀疑周兴兵是不是出了事?他们认为谷城警方对此应承担责任。

  2006年底,周兴明在武汉找到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华峰。江律师认为,“按程序规定,被收审人离开收审所时应该有完备的放行手续,如由本人或家属签字、公安机关应有存档。但公安局拿不出任何书面凭证证明放了人,公安局也承认‘交接手续没办好’,这表明公安局存在过错,家属可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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