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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脑溢血致瘫出院后无人接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6日01:10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方镇彬) 前天下午5时,患高血压脑溢血的55岁清洁工祁保国被医院送到了其工作的黄江镇利某毛织厂,但工厂拒绝让其进门。据该厂工人介绍,4月1日早上7点40分左右,利某毛织厂清洁工人祁保国在打扫卫生时,突然摔倒在地,引发脑溢血,被送进黄江医院。在长达近4个月住院治疗期间,工厂及家属对于病人的各种医疗费该由谁承担的问题一直争论不休。

  “最少给7万,少一分都不行”

  记者从该厂员工了解到,祁保国是河南南阳人,年幼失去父母,至今单身,膝下无儿女。5年前就进入工厂做清洁工。

  前天晚上9时左右,记者来到事发地黄江某针织厂门口,见到了躺在地上呻吟的祁保国,他嘴角歪斜,谈吐不清。工厂的负责人张女士与患者家属双方发生争吵,并互相拉扯,场面一度失控。祁喜林对记者说:“我哥哥现在已经瘫痪,神志不清,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他是在工厂上班时出的事,工厂应该负相当大的责任。”其堂弟认为工厂答应支付的一点补偿费,不足以支付祁保国下半辈子的费用。“最少给我7万,病人我马上背走,少一分都不行。”

  工厂称已尽到应尽义务

  工厂负责人张女士表示,祁保国确实是在工作期间引发脑溢血,但主要是因其本身高血压所诱发的,不属于工伤,工厂只能负有限责任。据了解,5月18日,东莞市社保局签发了工伤认定书。社保局认为,祁保国受伤事故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且不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十条所规定的其他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因此,祁保国病发不属于工伤。但对此结果,祁喜林坚持认为,哥哥的脑部出血是被工厂路面的障碍物突然绊倒所致,并且是在上班时间造成伤害。因此,应该属于工伤。祁保国及其兄弟对此认定不服,于7月23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张女士表示,虽然祁保国的病症已由劳动部门认定为非工伤,但出于人道主义,工厂已陆续支付了7000多元人民币“但对于家属的无理要求,我们不能接受。”这段时间工厂还通过村委会、工业区、劳动部门、安监部门主动和病人家属协商。张女士表示,厂方曾向病人家属提出,负责祁保国在东莞住院期间的手续费,并出车费将其送回老家,在此基础上再给他几个月的生活费,但祁喜林坚决不同意。张女士表示,工厂对于一个非工伤的工人已经尽到了职责。

  病人病情已得到很好控制

  前天晚上23时,记者来到祁保国接受治疗的黄江医院外一科办公室,一位罗姓医生表示,病人住院后,家属到医院照顾了一个星期左右,后来一听说医药费不够,就只是送饭过来。“正是家属和工厂相互争执,造成了今天这种局面。”

  祁保国的主治医生冯清亮告诉记者,病人的主要病症是“高血压诱发脑溢血”。病人治疗到前两个月前时就已经达到了临床痊愈标准,由于病人病情特殊,要完全康复几乎是不可能的,只有回家慢慢调理。大约在一个星期前,医院根据病人的临床症状,给病人开具了出院证明,但工厂及家属都没来接病人出院,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医院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把病人送到了工厂门口,但已开了1个星期的药给病人带在身上。病人出院时除言语含糊、右侧肢体偏瘫外,血压已基本得到控制,神志清楚,对答也正常。

  前天晚上12时左右,正当记者准备离开黄江医院时,工厂把祁保国又重新送回了医院,并对医生表示,工厂带来了1万元,希望医院接纳病人接受治疗。随后,工厂与病人家属又因赔偿问题展开了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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