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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驾公交撞上附近民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6日01:15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王秋实 通讯员 徐征征) 公交车司机下车方便时,一精神病患者蹿上驾驶座位将车发动,结果撞上附近民房,房主因此将公交车扣留了14天。公交公司和房主何先生互相打起官司,前者要求归还车辆,后者要求赔偿。日前,密云法院对两案做出判决。

  法院先行审理了公交公司诉何先生一案。法院认为,司机下车方便,让精神病患者肇事有了可乘之机,公交公司在管理上存在过失,但何先生在自家房屋被撞后,无权扣留肇事汽车。法院因此判决何先生返还肇事车辆,赔偿公交公司停运损失、零部件损失等9800余元。

  对于第二起案件,因何先生未提交证据证明其房屋损失情况,公交车撞坏的仅为一块砖的砖角,且无法证明对房屋造成结构性损坏,因此法院只按受损砖的价值确定何先生的损失,判决公交公司和马某的监护人共同赔偿何先生房屋损失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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