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特约记者何谐 通讯员胡兵)京山县居民余某患肝癌,却被医院误诊成胆结石并进行手术。余某因病情恶化而离世。8月4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医院赔偿余某家属各项损失费共计6.03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5月14日,余某因腹部疼痛到京山县某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胆囊结石,并于4天后为余某实施“胆囊切除手术+胆总管切开取石术+T管引流术”。术中,医生发现余某胆总管并不存在结石。术后,医院又诊断为(胆总管内)肝透明细胞癌;此后,余某病情恶化,于当年6月11日医治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