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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要求广告公司退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6日08:04  台海网

  台海网8月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曾进根)商家在街头插遮阳伞广告,一把伞竟要向厦门七彩虹广告公司交600元“维护费”。昨天,本报报道了此事后,厦门市交警支队政治处负责人向本报重申:他们只同意七彩虹公司维护遮阳伞,没同意其向商家收钱。已经收的钱,该公司必须退回去。

  市交警支队政治处负责人说,七彩虹广告公司是去年开始维护街头遮阳伞的。此前,街头的遮阳伞商家乱插,没人维护,非常混乱,并且经常被偷。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同意由七彩虹公司对遮阳伞做公益维护。

  “我们要求七彩虹公司不得就维护遮阳伞向商家收取任何费用。”市交警支队政治处负责人说,小羽佳公司被收的钱,他们已要求七彩虹公司退回去。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街头的遮阳伞今后还是由七彩虹公司维护,但交警部门会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如果他们仍以维护为名向商家收钱,商家可以向我们举报,我们可取消他们的维护资格。”

  但是,昨天记者联系了小羽佳家政公司后,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七彩虹公司没有说要退款给小羽佳公司。

  对此,厦门七彩虹公司总经理续明伟称,此前他们已经退了4000多块钱给小羽佳家政公司。“退这钱是因为我们违约,我们违约是因为小羽佳公司制作的遮阳伞很难看,我们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把他们的伞撤了下来。”

  据小羽佳公司介绍,他们一共向七彩虹公司交了1万多元维护费。为什么剩下的钱,七彩虹公司没有退给小羽佳公司呢?

  “剩下的钱我们不可能退,因为我们为他们维护了几个月。”谈到这点时,续明伟表示,为遮阳伞做维护工作,投入很大,他们不可能不收取任何费用,“并且这事我们和小羽佳公司协调后,小羽佳也同意不一定要退”。

  但是,厦门市交警支队政治处负责人态度很坚决:七彩虹公司对遮阳伞的维护只能是公益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小羽佳公司剩下的钱,我们会督促七彩虹公司退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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