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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入室盗窃电击房主 构成抢劫罪被判刑11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6日08:30  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 一男子入室盗窃,为逃脱还用电击器击伤房主。日前,湖北籍务工人员薛某因抢劫罪被瓯海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今年5月4日晚8时许,薛某见董先生出门没锁防盗门,就偷偷溜进二楼卧室行窃。当薛某拿走3万余元现金准备逃跑时,正碰上林女士回房间,情急之下就躲进了卫生间。林女士在卧室看了半个小时电视,起身去卫生间洗漱,刚打开卫生间的门,躲藏在里面的薛某突然窜出,将她推倒在地。林女士大喊救命,薛某就拿出随身携带的电击器使劲往林女士身上戳。推荐阅读

  瓯海公安分局丽岙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在董先生邻居家的楼顶,抓到躲藏在角落里的薛某。

  除了电击器,警方还在薛某的工具包里发现了菜刀、斧头和塑料绳。法院认为,薛某入户窃取数额巨大的财物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记者 尤诗章 林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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