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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低保特困学生可获5000元资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7日07:45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刘永新)记者昨日从宝安区获悉,已通过高考被全日制高等院校录取的宝安区特困家庭大学生,和就读寄宿高中、中专、职业技术学校的宝安生源贫穷学生,即日起可向民政部门申请学费资助,最高可获每年5000元的学费资助。

  申请项目分两类,一类为低保、临时救济家庭大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者必须是通过考试被全日制高等院校录取的大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的家庭子女; (2)因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等造成贫困,学期注册前半年内领取了区民政部门临时救济的家庭子女,救助标准为学费5000元。申请人同时还可向市慈善会申请部分学费资助。

  另一类为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者必须是享受低保边缘家庭资格的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就读寄宿高中、中专、职业技术学校的;(2)通过考试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前者按每人每学年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后者则按就读人员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申请人需携带个人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申办,申请时间截止到9月30日。同时,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在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学费资助的同时,向市慈善会申请部分学费资助。

  详细情况可咨询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或街道社会事务科,区民政局咨询电话:29996094,市慈善总会电话:2583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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