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拿出讼争款100万元,捐给四川灾区。昨天,杭州江干区人民法院举行了一场特殊的捐赠仪式。
捐赠人林某是江干法院审理的一起公司解散纠纷案的原告。去年10月25日,捐赠人林某与该案第三人任某共同投资,在杭州设立了一家注册资本额为2000万元的物流公司。首期出资600万元,林某和任某分别出资294万元、306万元。林某任公司监事,任某任执行董事。
公司成立约3个月后,林某发现公司账户资金出现了异常现象,550余万元资金去向不明。为此,林以公司成立后两个月净亏损103万余元、股东会不能正常召开、股东与法定代表人挪用资金侵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等。
今年5月8日开庭,林某坚持认为,对方蓄意侵吞其财产,而对方则认为公司系正常经营运转。林坚持要求对方退股200万元左右,但第三人任某与被告公司仅表示愿意退回100万元投资款。
汶川大地震的发生,使案件有了转机。地震对大家触动很大,林主动提出无论对方退其多少股份都愿意接受,并要求尽快将全部款项捐给灾区。公司和任某得知这一情况后,表达了对林某捐款决定的尊重之意,同意支付给林100万元,同时主动提出愿意再捐赠100万元给四川灾区。
6月11日,双方在法庭主持下签订调解协议书,原告林某撤回起诉,公司自行解散。6月16日,物流公司将100万元款项汇入法院账户,林委托法院代为捐款。
昨天上午,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杭州市红十字会等受捐,为捐赠人颁发了证书。另悉,任某已自行向慈善机构捐赠,目前已先后捐赠了110万元。
本报通讯员 辛成 本报记者 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