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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率离家出走带来5年噩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2日15:28  法制与新闻

  黑暗中,玲子用尽全身力气,用斧头使劲地挖墙。挖了一天一夜后,窑洞一处砖墙和土墙的接茬处被挖穿了一个洞。 傍晚,玲子带着两个孩子从洞中顺利逃脱,消失在甘肃东部茫茫的董志塬上……

  赵志锋华汝国(本刊记者)周文馨/文

  2008年4月5日,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白水乡王寨村村口,一名女子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拖着两个孩子,一步 一步往村子里走去……

  最先发现这个怪异女子的是王寨村村民朱建平。那天,朱建平正在村口忙活,突然发现村外走来一个妇女,他凑上去 仔细一看,惊得半天说不出话来:“这不就是5年前村里失踪的玲子吗?”

  “你是玲子吗?”朱建平问。

  “我就是。”女子轻声应答。

  很快,宁静的山村突然像炸开了锅,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村庄,村民们奔走相告:“失踪5年的玲子带着两个娃儿回 来了!”

  在乡亲们的簇拥下,村民老朱夫妇见到失踪5年的女儿时,泪如雨下,一家人拥在一起放声痛哭……

  负气出走惨遭囚禁

  2003年农历年过罢,刚完婚不久的玲子和丈夫金某在甘肃庆阳庆城县麻岭镇开了家小饭馆,由于生意一般,金某 便时常拿玲子当出气筒,动辄大吵大闹。

  当年农历六月二十四日上午,金某又因小事将玲子打了一顿,备感委屈的玲子一气之下便离家出走,准备到西峰(庆 阳市市府所在地)打工挣钱。

  当日下午5点多,饥饿难耐的玲子在西峰一家小饭馆吃完炒面准备付账时,发现自己的钱不够了,处境十分尴尬,这 时,坐在玲子旁边吃饭的一个中年男人主动上前替她付了饭钱。

  中年男子见玲子孤身一人,就询问玲子情况,并说他家的房子需要有人看管,如果玲子愿意去,每个月还能拿到一些 工钱。玲子很庆幸自己遇到了“好心人”,当即表示愿意去他家打工。

  当天晚上,中年男子将玲子带到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南庙村一个农家院子里住下来。第一天晚上,男子一直睡在另外 一间屋子里,且对玲子很关心。玲子也知道了这位“好心人”名叫王祥,50多岁,已经有了孙子。

  第二天晚上,就在玲子庆幸自己第一次出远门便这么轻松地找到工作时,外出一天的王祥突然闯进了玲子睡觉的房间 ,强行跟她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王祥将玲子锁在二楼的一间房子里,不让她出屋门。

  在此后长达5年的时间内,玲子与外界完全隔离了,对于家人来说,玲子像是从人间蒸发,毫无音信。

  玲子失踪后,老朱夫妇立刻赶往庆城县麻岭镇寻找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但没有一点消息。朱家人也先后多次去宁 夏、内蒙古、陕西等地寻找,但每次都失望而归。因思女心切,老朱的头发很快变白了,本来就体弱多病的老伴整日以泪洗面 ,神情恍惚,先后几次因患神经炎、精神失常等疾病住院治疗。

  5年受屈辱凿墙洞逃生

  从被王祥带回后的第三天晚上开始,玲子的噩梦就没间断过,王祥隔三岔五深夜前来,窜入玲子的房间对其强行奸污 。在起初的几次施暴时,玲子苦苦哀求,称自己已经结婚,并怀有身孕,但王祥非但没有收手,反而变本加厉,最终导致玲子 流产。

  在这间屋子里,玲子被关了3年多。后来,王祥又将她转移到另外一处废弃的窑洞里。在被囚禁的5年中,玲子先后 为王祥生下一男一女两个孩子。

  5年的时间里,寒暑更替,玲子只能靠太阳估计时辰,以冷暖推算季节。玲子居住的窑洞里只有一个木板床和一个破 旧的衣架,设施极其简陋,而她和孩子的吃喝拉撒全在这一间屋子里。每天,她肚子都饿得咕咕叫,但屋内没有什么吃的,只 好等王祥回来丢给她两包方便面和饼子。有时还没等她吃完,王祥就要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

  “作为一个女人,这5年我没有见过干净的卫生纸、卫生巾,经常用的是王祥带回来的废报纸、包装纸。”玲子说, 每次王祥回来打开房门后,就用“如果你想逃跑,我就将你活埋在这个院子里,没有人会知道”的话来吓唬她。

  2008年4月13日,玲子逃生的机会终于来了!王祥竟然将一把斧头遗留在了玲子住的窑洞里。当天晚上,玲子 在黑暗中开始用斧头在窑洞一砖墙和土墙的接茬处开挖。第二天傍晚,洞终于挖开了。4月15日早上,玲子带着两个孩子从 洞中顺利逃生。

  从窑洞中逃生的玲子怕被人发现,在跑出了很远之后,估计已经安全了,才向路人打听去西峰区的路。

  之后的几个小时里,她带着两个孩子搭三轮、乘公交,终于赶到了西峰长途汽车站,并用几年来积攒的几十元钱乘上 了发往老家甘肃省平凉市的汽车。当日下午,疲惫不堪的玲子牵着一对儿女出现在了平凉市崆峒区白水乡王寨村村口……

  做人流生孩子遭遇悲惨

  庆阳市董志镇位于中国面积最大的黄土高原董志塬上,距离西峰城区只有10多公里的路程,王祥家所在的南庙村胡 同组距离镇政府不足2公里。王祥家有两处院落,曾经关过玲子两年的那个旧院大门紧锁,三面是房,大门的一侧是高墙,门 前杂草丛生,似乎很多年都无人居住。

  据玲子讲述,前3年,她被关在王家二楼的时候,房子的四壁全是水泥墙,非常坚固,而且门窗一年四季都紧锁着, 根本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

  2006年夏天,王祥家人终于发现了王祥的“秘密”,但他们并没有制止或是报案,只是趁天黑将玲子转移到王家 另一处旧院的破窑洞里。到旧院后,王祥对玲子的警惕心有所放松,并容许她在院子里活动。其间,玲子乘王祥不在的时候曾 多次砸门呼救,但没人理会。

  有一次,玲子从门缝里看见外面一位老年人正好路过,她就拼命地呼喊,求老人帮她发一封信。但她万万没有想到, 当晚王祥就拿到了这封信,窜回来将她暴打了一顿,边打边气急败坏地威胁,让她以后死了这条心。

  后来,玲子央求王祥给她家里发个平安信,告诉家人她尚在人世,王祥虽然表面答应,但没有做。

  “当地人并不知道这个废弃的旧院里还关着人。”当地一位干部说,胡同组共有48户人家,360余口人。其中约 50人常年在外打工,另有100多人一边种地一边在西峰打工,村里留守的多是老人、妇女及小孩。“很多人早出晚归,没 事一般不会去注意这个废弃的院子,另外村民居住得也比较分散。”

  采访中,有村民质疑:“门前有马路,如果经常大声呼救,应该会有人听见。”记者得知,5年间,王祥曾3次带玲 子去医院做人流、生孩子。按常理推断,玲子是有机会向人求救的。但她为什么没有求救?玲子称,每次去医院前,王祥都会 对她进行恐吓威胁。在医院里,她被多人看管,而且要经历手术以及分娩疼痛,实在无法传递求救信息。每次生完孩子,王祥 根本不让她在医院停留,都是孩子一出生就将玲子母子拉回被囚禁的小屋。

  记者得知,4月19日,玲子曾和平凉市妇联工作人员前往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南庙村实地了解情况。然而,就在妇 联人员了解情况时,王祥的家人突然出现在现场,制止了妇联工作人员的调查。

  害人者涉嫌非法拘禁、强奸

  4月16日下午2时许,也就是玲子回到老家的第二天,王祥竟然从庆阳专程赶到平凉的玲子家,敲开房门向玲子的 家人认错,表示愿意将两个孩子带走,并且给玲子1万元的精神赔偿了结此事。

  老朱一家断然拒绝了王祥的要求。当天下午6时许,玲子的家人将王祥扭送到当地派出所。4月17日,王祥被移交 庆阳警方。

  记者从庆阳市西峰区公安局获悉,该案目前已经有了最新进展,经庆阳警方长达1个月的调查取证,王祥已被警方以 涉嫌非法拘禁罪和强奸罪依法逮捕。现在,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董志镇南庙村胡同组,记者了解到,王祥是该村胡同组的“首富”,他夫妇二人以及两个儿子、儿媳在西峰区经营 农机生意,很多年不在村上住了。当地村民说,王祥家的老院子常年挂着一把铁锁,几乎很少打开过。

  玲子的父母老朱夫妇告诉记者,玲子失踪后,她的丈夫金某一家人在寻找玲子未果的情况下,怀疑朱家将玲子藏匿或 另嫁他人,多次到朱家兴师问罪。

  玲子归来后,老朱夫妇立即将玲子回家的消息向女婿金某转告。但当他们去金某家时才知道,早在去年7月1日,金 某便将玲子告上法庭,法庭已根据相关法律判决金某和玲子离了婚。

  玲子的一位亲戚说,他们去找王祥家人理论时,遭到了很多人的辱骂,王祥的妻子居然说她家的门是敞开的,玲子是 自愿留在王家的。

  由于长期的囚禁,经医院检查,玲子已经患上免疫力低下、视力衰退、弱视、精神障碍、严重的妇科病等多种疾病。

  玲子称,5年间,两个孩子是她惟一的精神支柱和希望。“强生”和“信心”是她给两个孩子取的名字,一层意思是 希望他们能坚强、有信心地活下去,另一层意思是他们是“被强迫生下的孩子”。

  案件背后留下的问题

  5年后的今天,玲子终于从那间黑暗的魔窟中逃了出来。正如玲子给孩子起名所寄托的期望一样,他们终于获得了重 生。

  如果玲子所讲述的一切属实,那么等待犯罪嫌疑人王祥的,将是法律的数罪并罚。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 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这是一起起因简单,案情复杂的典型案例,里面暴露出了很多问题。”针对此案,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国强分析 说。

  “在类似的很多案件中,女性经常会成为犯罪分子的侵害对象,这体现了女性在社会中仍然处于弱势群体的地位。” 李国强说,虽然《妇女权益保护法》以及妇联组织在进行对妇女权益的特殊保护,但是它们所起的作用目前仍然很有限。

  “强生”和“信心”这两个孩子,目前还不能理解人生中的此种悲苦。然而,正在长大的他们,以后将如何面对自己 的身世,这将是个让人担忧、值得关注的问题。

  李国强教授说:“在法律上,这两个孩子是王祥与玲子两人的非婚生子女,两人皆应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然而,在 具体操作上双方如何实现对孩子的正常抚养,很有可能成为此案遗留下来的持久性难题。”

  甘肃省正天合律师事务所赵和康律师认为,玲子的两个孩子户籍可随母亲。同时,玲子可以依据《婚姻法》中规定的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向王祥主张抚养费。

  此案中,王祥的家人应该不应该负法律责任呢?赵和康分析说,王祥的家人明知道王祥在禁锢玲子,却没有举报,仅 就该行为而言,其家人不应承担法律责任;但如其家人在王祥将玲子转移到王家另一处旧院的破窑洞里时,与王祥商议、通谋 的话,根据情节有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

  “如能证明玲子视力衰退、弱视、精神障碍、严重的妇科病等多种疾病确系王祥非法拘禁行为所致,存在法律上的因 果关系,玲子还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向王祥主张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赵和康说。

  “就本案事实来讲,玲子的新婚丈夫金某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赵和康认为,法院在玲子失踪期间判决金某和玲 子解除婚姻关系应当有效。因为,从法律程序上讲,玲子虽失踪,法院可公告送达;从实体裁判上讲,夫妻感情是婚姻存续的 基础,玲子已失踪5年,其丈夫起诉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准予离婚。

  同时,赵和康律师认为,如果该判决未分割或少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未分割或少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玲子可要求 重新分割。

  在5年前夫妻之间产生纠纷时,玲子没有去以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也没有向有关组织请求协调。离家出走的轻率做法 ,给她带来了5年噩梦般的命运。

  “一个小小的婚姻纠纷,最终却酿成了一个人生的巨大悲剧,这凸现了一种社会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加强公民的法 律素养教育,强化法律的实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让他们的魔爪无机可伸,这样,才会给我们的社会带来安宁与和谐。 ”李国强教授说。

  (文中玲子为化名)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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