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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术后突发心衰而亡 院方付家属16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7日01:27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 患者做子宫肌瘤手术,两天后突发心衰而亡。昨日泉州鲤城警方证实,发生在泉州东方女子医院的这一事件,双方已达成协议,院方付给死者家属16万元,但费用名目性质不清,死者火化前并未进行尸检。

  而此前该院曾多次向记者表示要求尸检,鲤城区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也称,无论何种处理方式,均要尸检以明确患者死因。

  泉州东方女子医院院长胡子波,8月13日曾向记者称,手术原因是重庆妇女李某淑患有子宫肌瘤。他称术后该患者住在该院5病区10床,8月11日晚李某淑呼吸微弱,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发生后,医患双方就是否是医疗责任事故,以及如何赔偿或补偿等曾发生冲突,鲤城警方和卫生当局积极介入后,冲突得以制止,但是否进行尸检和如何善后等,医患双方和卫生局在记者采访时,始终三缄其口。目前,家属已带着死者骨灰返回重庆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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