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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甘霖)“直通车”专栏有关非机动车违章的专题报道引起了市交警部门的高度重视,昨天下午,市交警局组织警力在深南路华强北、红荔路、东门路等重点路段开展专项行动,整治非机动车违章行为。此前,交警部门已经加大了对非机动车违章的执法和宣传力度,“直通车”记者看到,我市相当一部分主要路口都悬挂有提示行人和非机动车注意交通规则的宣传横幅。
采访中,广大基层交警也表示,希望广大市民要理解和支持非机动车违章整治行动,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面对处罚,多数骑车违章人拒不配合执法
下午4时30分,记者跟随市交警局相关负责人来到深南东路宝安北路路段,罗湖交警大队的交警正对一位骑车横穿宝安北路机动车道的市民开具罚款收据。根据相关规定,非机动车行走在机动车道上要被罚款20元。
“为什么就罚我!为什么就罚我!”对于处罚结果,这位市民显然不满,连续质问执法交警。交警现场向这位市民解释相关交通法规,并告诉她如果不接受处罚就要扣留自行车后,这位市民从自行车上拿下随车物品后转身离开执法现场:“车我不要了!”记者注意到,这位市民的自行车锈迹斑斑,没有任何证照,接受盘查时该市民表示是亲戚不要了送给她的。
对于这样的情况,交警们显得有些无奈。执法交警告诉记者,骑自行车出行的市民普遍收入较低,并且他们的自行车大多非常破旧、没有合法来源。这些市民在违章后对于20元的处罚大多难以接受,所以拒不配合执法。
处理非机动车违章经常遭遇暴力抗法
面对处罚时骑车市民的不理解、不配合,使得交警在处理非机动车违章时,往往面临比处理机动车违章更大的难度和压力。“被骂是经常的事了!”在昨天的执法行动中,不少交警以及交通协管员都苦笑着告诉记者,自己已经被骂惯了。
深南路宝安北路的一位交警向记者展示自己脖子处的伤口。记者了解到,在非机动车违章的整治行动中,已连续多次出现暴力抗法,这也影响了整治行动的效果。市交警局罗湖大队大队长周永青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一位交警在东门路段执法时暂扣了一辆违章骑行的自行车,自行车车主随即在执法现场用自行车锁链将这位执法交警打伤。
多位在路面执勤的交警和交通协管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处理非机动车违章时,经常受到车主的威胁。
交警呼吁市民遵守交通规则珍惜宝贵生命
在市交警局罗湖大队记者了解到一组有关整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数据:今年8月1日至8月17日,市交警局罗湖大队辖区共查处行人、非机动车违章数14200宗,扣留车辆214辆。
为何非机动车违章行为难以根治?在路面执勤的交警们向记者表示,一些客观条件导致了非机动车违章,如交通设施不够完善以及人行道被早餐亭等占用等,这些客观因素对自行车的出行便利造成了一定影响。
据了解,市民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是造成非机动车违章的主要原因。
在深南路红岭路交会处,一位交警告诉记者,在处理非机动车违章时,一些骑车市民表示“马路是大家的,你能走,我为什么不能走?”这位交警说,很多骑车违章的市民会这样反问自己。
在市交警局以及市交警局罗湖大队,记者了解到,不少骑车市民即使在人行天桥前都要横穿马路,因此导致了多起事故。谈起这些事故,基层交警至今唏嘘不已,多次表示希望记者帮忙呼吁:遵守交通规则,就是珍爱自己的生命。
市交警局提醒市民
骑车注意事项
1、骑车时,请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2、骑车时非机动车和行人不得进入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
3、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能违反规定要求装载物品。
4、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5、自行车不准载人,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仅能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
6、行人请在人行横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7、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请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请按“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定通行。
8、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请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不能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9、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及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10、学龄前儿童请在其监护人带领下出行。
(市交警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