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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电老鼠”帮人偷了百万元电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1日03:20  今日早报

  两“电老鼠”帮人偷了百万元电

  萧山11家企业负责人获刑,两电工被判无期徒刑

  □本报记者 丁原波

  早报讯 身怀一技之长,却不用在正道上,萧山瓜沥人施某、陆某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昨天,萧山瓜沥派出所的李警官收到法院寄来的判决书:两名“电老鼠”施某、陆某终于受到法律的严惩,被判处无期徒刑。

  这起案子,发生在两年前,萧山瓜沥派出所会同萧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萧山区供电局瓜沥供电所,经过一年半侦查取证,终于破获萧山区东片地区系列盗窃电能案,涉案的11家企业负责人全部受到法律的制裁。

  装空调后用电量反而少了

  2006年11月3日,萧山瓜沥派出所接到瓜沥镇供电所报案,9月15日至18日期间,供电所在对瓜沥镇东方村进行日常电力检查时,发现村民王小秀等5户农家的电表存在改装的现象,他们怀疑这5户人家有盗窃电能的嫌疑。

  而此前,瓜沥镇供电所在前期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了不少企业改装电表、盗窃电能的现象,并且改装的手法与农户家相同。

  案件关乎国家公共财产和萧山地区电能的安全,瓜沥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会同萧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区供电局瓜沥供电所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详细调查。

  “根据供电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初步判定,这里面肯定有人在做手脚。”李警官说。

  专案组开始秘密走访一些村民,收集证据。“我们发现,那些有嫌疑的村户家里,当年六七月份用电高峰期的用电量远比前几年同期用电量要少。更奇怪的是,有些村民家里装了空调后用电反而少了。”李警官说。

  两只“电老鼠”浮出水面

  去年初,结合前期了解的情况,萧山警方和供电局对一些小企业展开调查,又发现村民施某和陆某有重大嫌疑。

  “施某和陆某30多岁,两人都是电工,施某熟悉安装,陆某擅长改动,两个人凑到一起,想出了改装电表的馊主意。”李警官说,两人偷电的原因,竟出于现在普通电工越来越难做,收入不高。

  他们对电表线圈进行改装,加大电阻,限制电流。改装后,电流越大,表上的度数越走越慢。一般来说,抄表员是发现不了的。

  到后来,两人一发不可收拾。第一次,他们帮一家小厂改装了电表,电费一个月一下子少了3万元。厂老板给两人10%的“酬金”。

  两人帮人偷电的胆子越来越大,甚至通过熟人介绍或者自己上门“推销业务”,把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变成了一门“生意”。

  经过调查,警方终于摸清有11家企业涉案其中。最后,警方将这些企业的电表拆下送权威部门检测,发现全部是改装过的。2006年下半年以来,施某和陆某先后为11家企业改装电表,帮助企业盗窃电能累计价值100余万元。两人获利10余万元。

  涉案企业负责人均获刑

  “从案件本身来看,这其实是一起简单的盗电案,但是要把已经用掉的电“追”回来,固定成证据,却是一个相当难的环节。”李警官说,因为改装后,电表记录下的读数肯定不准确,但是准确的度数又没法找到。后来专案组想出一个办法,通过产量来计算出电量。

  “就是查企业的实际产量。比如一套绣花机每月生产1000匹布,理论上要1000度电,但是这个企业的电表上为500度,那么剩下的500度就是盗窃电能的度数。”李警官说,按照这个方法,通过权威机构认定,最后警方查明,由施某和陆某改装的电表,偷的电能价值达100余万元。

  警方先后抓获包括施某、陆某在内的21名犯罪嫌疑人,其中有企业负责人,也有牵线者。

  省高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21名盗窃电能的犯罪嫌疑人全部获刑并处罚金。主犯施某、陆某两人,被判处无期徒刑。(21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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