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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彭姣时 通讯员王创辉)因不服常被老婆打骂,兼遭老婆朋友偏帮,于是凌晨持菜刀砍死老婆朋友,砍伤老婆。近日,东莞中院一审判决该男子死刑。
夫妻吵架朋友偏帮妻子
据了解,2007年9月,安徽人常雷雷和未婚妻江雪娇(在家乡已举行婚礼,按当地婚俗已是夫妻),在清溪镇荔横角岭村角岭街3号商住楼一楼开了一间“和气”小吃店。之后,江雪娇邀请从小长大的好友江景景(女,22岁)过来帮忙打理,三人同住小吃店楼上304房。
小吃店生意并不好,而常雷雷和江雪娇经常为琐事争吵;作为好朋友的江景景则站在江雪娇一边。据隔壁邻居介绍,在争吵中,常雷雷是个受气包,被老婆骂,偶尔还会挨打。
常雷雷怀疑江景景从中挑拨离间,遂怀恨在心,产生报复的念头。
砍死朋友后剪脖子自杀
2008年1月16日,常雷雷回老家买车票时,因江雪娇、江景景给他买了单独的一趟车而感到很生气。
17日7时许,常雷雷在304房醒来,见江雪娇、江景景在另一张床上熟睡,越想越生气,便下楼到小吃店厨房拿了一把菜刀,之后,走到江雪娇、江景景的床头边,持刀朝其头部连砍数刀。江雪娇惊醒后欲阻止常雷雷继续行凶,常雷雷即持刀砍江雪娇头部。江景景下床逃跑几步后倒地,常雷雷冲过去朝江景景的脖子猛砍。
作案后常雷雷来到小吃店厨房内企图自杀,用一把剪刀剪破脖子并捅伤腹部后昏倒在地。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将常雷雷和江雪娇送往医院抢救,两人得救,江景景则当场死亡。
手段极其残忍一审判死刑
近日,东莞中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常雷雷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严惩。江雪娇、常雷雷、江景景三人在一起经营小吃店,相互间并无严重的利害冲突,三人间的摩擦更是由生活琐事引发,但常雷雷心胸狭隘,竟趁江景景熟睡之机拿刀砍劈江的头部,后在江景景逃跑倒地后仍10多次砍劈江景景的颈部,又多次砍击前来阻止自己行凶的未婚妻江雪娇,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处以极刑。
最终法院以常雷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