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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安盗走ATM机现金24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4日09:18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朱娜实习生王蕾)8月23日上午,随着杭州至西安的列车缓缓进站,西安市高陵县公安局“8·10”ATM取款机特大现金被盗案的犯罪嫌疑人赵某被高陵县公安局民警押回西安,至此,涉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8月23日上午从火车上押回西安的赵某(男,23岁,渭南市大荔县人)曾是西安高陵县某银行一名保安。今年春节他和银行保安陈某(男,17岁,咸阳市三原县人)开始预谋盗窃银行ATM机内的现金。他们在银行工作人员给ATM机换钞的时候在一旁观察,并记下密码。春节后,他们趁机偷配了营业室后门的钥匙。一个月后,两人利用配好的钥匙尝试着打开了营业室的后门,从银行工作人员的抽屉取出ATM机钥匙,打开了ATM机,认为时机不成熟,两人并未立即取钱。经过半年多的观察,两人确定ATM机的钥匙一般会放在工作人员的抽屉里。今年6月,赵某辞去了银行保安的职务。

  8月8日下午,赵某和陈某预谋实施盗窃,经过两天的准备,8月10日凌晨2时许,夜深人静,陈、赵利用配好的钥匙打开银行营业室的门,并顺利取到ATM机的钥匙,窃得机内两个装钱的盒子。赵某拿着现金翻墙逃跑。而陈某将ATM机的钥匙放回原位重新将营业室的门锁好,到保安室继续睡觉。

  8月10日8时35分,高陵县公安局马家湾派出所接到银行报警称:其营业厅内的ATM自动取款机内现金24.42万元被盗。接到报警后,高陵县公安局局长刘志耀和副局长王皓生立即带领刑警大队赶赴现场,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并将此案上报西安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刑侦局和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相关领导也迅速赶赴现场参与破案。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

  警方调查发现,该银行ATM机的资料显示案发时间为2008年8月10日凌晨2时29分。当时在营业厅值班的只有4人,分别是三名保安张某、陈某、方某和值班员吴某。警方围绕这四人展开调查。经核实案发当晚人员活动情况,对每个人定时定位,比对查看录像等工作,至8月15日,案情取得突破性进展,确定保安陈某有重大嫌疑。经突审,陈某交代了他和银行原保安赵某的作案经过。

  8月17日,当晚参与作案的另一犯罪嫌疑人谢某(男,25岁,高陵县人)投案自首,缴回赃款1.46万元。谢某是银行隔壁水厂的保安,与陈某、赵某认识。据他交代,当晚赵让他提供了装钱的袋子,并协助赵砸开钱箱,用摩托车将赵送到西安北郊。

  根据陈某、谢某交代,专案组判断赵某可能逃往华东方向,高陵县公安局立即对赵某进行上网追逃。8月16日18时许,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了网上逃犯赵某。惊魂未定的赵某刚到杭州就被当地警方抓获。追回赃款22万元。到此,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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