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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残疾农民工的维权历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6日09:54   民主与法制杂志

  十多年前,一名双腿残疾的农民工,步履艰难地走进法院,将一纸诉状递上法庭,状告砖厂老板。不久后,法院作出 裁决,判定砖厂老板赔偿他各项费用3.6万元。可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位农民工胜诉后不但没有拿到赔偿款回家,反而被 迫在登封市沿街乞讨,而且一呆就是8年。

  -丛生张勇

  2008年“五一”劳动节上午,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勇的手机,突然响起了短信铃声。“又有新的执 行任务了?”张勇在自言自语的同时,翻开手机一看,只见这条短信写道:“祝您节日快乐,感谢登封法院的法官们。王志全 。”

  王志全为什么要选择“五一”这个节日向法官祝福?他究竟经历了什么样的人生历程?事情还得从十多年前说起。

  惨遭不幸民工异乡打工致残

  1996年春节过后,家住河南省新蔡县大王庄村、时年36岁的王志全,怀着改善家庭贫穷状况的美好愿望,慕名 来到登封市打工。在一位老乡的热心介绍下,他终于在登封市大冶镇一家新开的砖厂找到了工作。

  这家砖厂是由当地5个农民集资筹办的。王志全在该厂每个月除了吃喝,能挣到七八百元工钱,这对于他来说,的确 是一笔丰厚的收入。此时的王志全,正当壮年,家里还有年轻的妻子和两个上小学的孩子。他一心只想着赶紧挣点钱供养家用 。但半年过后,意外却发生了。

  那天,正在干活的王志全,被突然倒塌的砖坯砸倒在地,当即昏了过去。工友们见状,在奋力抢救的同时,迅速通知 了砖厂老板,并赶快将昏迷中的王志全送到了医院。经医生精心诊治,王志全虽然保住了生命,但锁骨夯断,肾脾出血,盆骨 粉碎,胯也错位,双腿不能走路了。后经有关部门鉴定,王志全的伤残程度为工伤六级。

  钱还没有挣多少,身体却先残疾了。不幸的遭遇让王志全几近崩溃,而原本温暖和睦的家庭,更是因为这场变故而破 裂。当妻子听说他几乎成了“废人”之后,狠心地离家出走了。而年幼的孩子,也只能靠他年迈的父母抚养。家庭的困境让王 志全心力交瘁,万念俱灰,此时,他唯一的希望就是两个孩子。他大儿子已经上五年级,马上面临着升学,小女儿正在读三年 级,都是需要交学费的,可是家里哪还有存钱呢?此时,懂事的孩子提出要退学,可王志全坚决不让。他暗下决心,哪怕是要 饭,也不能让孩子辍学。

  更让王志全难以承受的是,事故发生后,砖厂的5个老板在支付了一些医药费之后,由于砖厂效益接连下滑,几近倒 闭状态,再也难以拿钱为王志全治伤了。对此,王志全没有被眼前的困境吓倒,他让前来伺候自己的父母回到老家,四处借钱 继续为自己疗伤。经过近3个月的精心治疗,他终于可以自己拄着拐棍走路了。

  之后,王志全多次拄着拐棍,到打工的砖厂,向老板索要后续治疗等费用。然而,现实却再次让他失望了。原来,砖 厂的5个老板,凑钱办起了这个砖厂,没想到还没挣钱,就发生了这次意外。因此,5个人也是债台高筑,根本不具备赔偿能 力。所以王志全每次都是满怀希望而去,沮丧万分而归。

  沿街乞讨倔强汉子誓讨赔款

  多次索赔未果后,王志全最终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

  1997年初,王志全一纸诉状,将砖厂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砖厂的5个老板,共同赔偿他因工致残而造成的 各种经济损失。

  登封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法判处拥有砖厂所有权的5名被告,共同赔偿王志全医疗等费用共计3.6万余元。

  官司打赢了,两个孩子的学费终于有了着落,王志全安心地在家等待着领取赔偿款的通知。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了 ,法院判决的执行款却迟迟没有消息。为此,他只好向登封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眼见自己失去双腿换来的赔偿款,过去了两年却仍旧拿不到手,王志全心里实在咽不下这口气。2000年,他再次 来到了登封,发誓不拿到赔偿款绝不回去。这次令他欣喜的是,通过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先期为他执行回 了6000多元,但余下的3万元,由于砖厂老板再也无力赔付,致使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面对这一结果,自感无颜回家的 王志全,被迫在登封呆了下来,不想这一呆就是八年。

  其间,王志全由于身体残疾,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只能依靠乞讨为生。

  王志全乞讨有一个特点,他并不是所有人给的钱都要。在登封街头,人们时常会看到这样一幅场景,当有人善意地递 上一张面值不小的钞票时,他却选择了转身离去。慢慢的,人们发现了这里面的规律,这些施舍的人看上去似乎都与王志全很 熟,而且他们都来自同一个单位——登封市人民法院。

  王志全对此的解释是,法院人员给我钱我不会要,因为他们拿的是工资。另外,他们为了我的事情到处奔波,不怕苦 累和疲劳,所以我宁愿乞讨也不要他们的钱。

  在这八年里,王志全白天在登封街头乞讨,晚上就睡在法院审判庭的门外。要款的艰难,乞讨的屈辱,不知多少次让 这个倔强的汉子泪洒街头。

  巧妙执行残疾民工终获赔款

  王志全案件拖了这么久,让登封市法院主管执行的领导也深感不安。面对身体残疾,却一趟一趟往法院跑的王志全, 他们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压力。而如何解决王志全的赔偿款问题,几乎成了压在法官心头的一块心病。因为这个案件属于申请人 与被执行人同为特困群体的案件,执行工作一方面要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要保护被执行人的生存权,真 是让人左右为难,没法下手。

  俗语说得好,苍天不负有心人。2007年,王志全的案件终于有了新的进展。当年3月,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 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登封市法院经过多次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执行风暴活动。

  为了彻底解决王志全的赔偿款问题,法院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被执行人家里实施强制执行措施。但让法官失望的是,王 志全一案的5名被执行人,其中两人长期下落不明,一人身患多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剩下两人由于砖厂倒闭,家庭贫困, 根本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从被执行人家中出来,执行法官的心情很是沉重。按照法律的规定,像这样被执行人无赔偿能力的案件,完全可以依 法中止执行。可是每想起登封街头王志全乞讨的身影,法官又实在不忍心中止此案。怎样才能找到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能够 彻底解决王志全的执行款问题呢?经过深思熟虑,一个念头在执行法官的心中萌生出来。

  第二天,执行法官和院领导一起来到了5名被执行人的所在地——登封市大冶镇政府,把王志全的情况向镇领导作了 介绍,并建议镇政府借给被执行人一部分资金,然后把这个钱还给王志全,等5名被执行人在经济方面有了起色,具备偿还能 力后,再将借款还给镇政府。

  对于法院的这项建议,镇政府经过慎重研究,终于欣然接受。之后,本案5名被执行人中的4人,合计向镇政府借款 3万元,并将此款交给了法院。

  2007年春节前夕,在登封市人民法院的会议室里,王志全终于拿到了他苦苦期盼了八年的3万元剩余执行款。

  今年5月9日,记者电话连线王志全时,他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说:“登封法院的法官们想尽一切办法为我讨回了赔 偿款,我一辈子都难以忘怀。之所以要选择在‘五一’劳动节这天,借来手机向法官们发送短信表达心愿,是因为我想让他们 也来感受一下节日的快乐!同时也让他们铭记,要时时刻刻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谈及家庭情况时,王志全说:“目前 我在家只能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活,两个孩子仍然在上学。”

  责任编辑:李爱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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