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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受害人赔偿执行难 法官资助事主七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31日13:59  金羊网-羊城晚报

  ■车祸受害人赔偿七年未执行,法官多方奔走未果解囊相助事主

  ■北师大学子写信诠释执行难,广东省委领导高度重视作出批示

  ■佛山中院递交专门调研报告,吁设特困群体案件执行救助基金

  □本报记者 傅汉荣 通讯员 赵华 陈笑尘

  “儿子,6000元的学费我已给你凑齐了!”昨天下午,从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出来,孙兰秀立即欣喜地打电话给远在北京的黄玲林。黄玲林是北京师范大学法律系学生,暑假过后,他就要上大三了。

  回到简陋的工棚,孙兰秀又从随身携带的黑色塑料袋里翻出一个笔记本,在一页密密麻麻的数字下,又添上一行字“2008、8、27,古法官3000元”,然后小心翼翼收藏起来。这个笔记本,是她的记帐本。

  这是怎么回事呢?孙兰秀母子怎么了?古法官又是谁?

  故事要从七年前说起……

  一场车祸,倾家荡产

  七年执行,水月镜花

  2001年3月19日,广东顺德大良交警中队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农民工骑自行车横过马路时,被一辆小货车碰撞,重伤死亡。

  农民工叫黄院生,孙兰秀是他的妻子。这场飞来横祸,一下把黄家逼向绝境:家中留下一双年仅13岁和11岁的还在老家上学的儿子和两位年迈多病的老人。而同在建筑工地打工的孙兰秀是个文盲。

  这宗交通肇事案当年11月10日有了处理结果。顺德法院判决:肇事司机周云元应承担全部责任,赔偿173347.60万元,车主陈顺坚承担垫付责任。

  官司赢了,孙兰秀仿佛在痛苦中看到了一丝希望。这笔黄院生用命换来的钱,如能顺利拿到,一家人生活、上学、治病的燃眉之急将得到保障。此前,她为处理丈夫后事和打官司,几已倾家荡产。

  孙兰秀没想到,她盼来的,却是一张法律“白条”———由于肇事人周云元无财产可执行,而车主陈顺坚也逃之夭夭,判决遭遇“执行难”。七年间,17万多元赔偿款,几成水月镜花。七年间,为寻找执行线索,孙兰秀在顺德法院执行人员帮助下每天奔波于工地和法院之间,寻找肇事者和车主成了她生活中最重要的事。

  好在她遇上了古法官。七年间,这位名叫古春成的顺德法院法官,一面多方奔走,设法解决黄院生案的执行问题,一面暗中解囊相助,帮助孙兰秀供养儿子读书。

  车祸肇事者周云元是湖南人,也是一名农民工,在顺德伦教市场卖菜为生。古春成委托湖南当地法院查找周云元财产,当地法院回复:周云元家中房子是其岳父母的,他本人没有什么可供执行的财产。古春成于是积极寻找拍卖行拍卖肇事车辆。可肇事车破烂不堪,经评估拍卖,只值1400元!后来两次降价直降到800元,仍无人问津!最终,拍卖行只好打报告将车辆退回法院。

  古法官领着法警和孙兰秀,到处寻找周云元和车主陈顺坚。一天晚上,顶着倾盆大雨,他们找到周云元的出租屋。他正告周云元:不履行判决,要负法律责任。最后,周云元只让妻子从隔壁老乡借了500元,并立下字据保证,争取每个月按时还款300元。由于周云元事后并无履行承诺,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拘留15天处罚,又执行到1000元。此后七年,周云元时断时续,共赔了7500元。

  而另一被执行人陈顺坚在事故发生后逃逸不知所终。古法官和孙兰秀多次到其户籍登记的家庭住址寻人无果,遂将传票贴在陈家门口。谁知被新房东一顿臭骂,此前陈因其他民事纠纷,这套房产已被法院拍卖。后几经周折找到陈父母的家,却被陈父骂了出来。年过七旬的陈父坚称,这个儿子早已没有来往,他的事父母概不过问。

  后来,由于银行实行存款实名制,法院对陈顺坚几个帐户进行搜索,共只找到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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