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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李小建和李少伟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和6年,并各处罚金。
家住登封市城关镇的李小建与李少伟是兄弟关系,去年10月25日,二人预谋后决定盗窃同村村民李某。当晚,李小建、李少伟翻墙进入李某家中,翻箱倒柜偷出4.3万元现金。本想当夜分赃,又害怕暴露,最后二人
决定连夜将现金藏在村外山坡下的一处坟地里,然后潜逃外地。李某回家发现被盗后急忙报警。
李小建、李少伟二人虽潜逃在外,但却终日提心吊胆。今年3月,二人实在不堪忍受担惊受怕的煎熬,就偷偷打电话给熟人张某,让其帮忙将藏匿在坟地里的4.3元现金退还给了李某,但不久就被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小建、李少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