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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订金” 一字之差损失2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2日14:29   CCTV《第一时间》

  古话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最近湖北松滋市的刘女士对这句话感触特别深。因为前不久,刘女士打算加盟武汉的 一家小饰品连锁店,没想到生意还没开张,先赔了2000块钱,而关键就在于“定金”这个词。

  为了了解这家饰品连锁店的情况,刘女士前往武汉,到这家公司的总部实地考察。在与一位负责人商谈加盟事项时, 对方提出先交9800元钱,这样等刘女士找到门面后就可以发货了。刘金华:他说这个钱还是你自己的,肯定退的,你找不 到门面,你不做这个项目肯定是可以退的。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刘女士最终支付了2000元现金,并签下合同,随后就回家开始寻找门面。可是由于手头资金 有限,一个多星期下来刘女士都没能找到满意的店面,于是她联系武汉的那家公司要求退款,谁知这时对方说什么也不肯退钱 ,理由则是,刘女士当初交的2000元钱并不是货款,而是定金。 武汉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这是完全不能退的 ,你买房子交了定金,别人还跟你退吗?

  原来这家公司给刘女士出具的收据上标明的是“定金”,而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果交付定金的人最后没有履行合同, 对方完全可以不退钱。

  但如果使用的是言字旁的“订金”,那么这笔钱就可以得到返还或者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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