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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受顾客邀请吃饭却遭店家驱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4日02:37  扬子晚报

  最近一个月,一篇名为《新百负一楼,无锡蠡园馄饨店,无视人权的惊人一幕!》的帖子在网络上迅速流传,引发关注。网名“虚空真吾”的彭先生8月7日在吃午饭时,看到一个面部残疾的乞丐前来乞讨,出于同情,将自己碗里的馄饨分给这个乞讨者吃。没想到此举却遭到店家的反对,店家叫来保安强行将乞丐驱逐出店。彭先生因此和店方发生争执。

  市民发帖

  乞丐店里吃馄饨被赶走

  彭先生告诉记者,8月7日中午,他和两位朋友在位于新街口新百商场负一楼的无锡蠡园馄饨店吃午饭。彭先生点了两碗青菜肉馅的馄饨。

  “我与朋友边吃边聊,身边出现了一个乞食者,50岁左右年纪,衣着颇为陈旧,背微驼,面部有残疾,左边脸颊仿佛没有骨骼支撑般塌陷下去,牙齿也露出了不少。”

  彭先生觉得,眼前这个乞讨者明显已经失去了劳动谋生的能力,所以他就将没有动过的另一碗馄饨用干净的勺子盛了几个到自己碗里,剩下的大半就端到了身后一张没有人坐的空餐桌上,让乞讨者坐下来慢慢吃。

  可正当彭先生准备转头继续和朋友说话的时候,忽然发现那大半碗馄饨已经到了馄饨店一名男服务员手里,并端向后面的厨房。而那名乞讨者则呆在原地,有些不知所措。

  彭先生立即叫住了那名服务员,告诉他这碗馄饨是自己分给乞讨者吃的。可服务员却称,那个乞讨者不能坐在馄饨店里吃,且有明文规定,乞讨者不能进入店内。彭先生不满道:“为什么乞讨者不能在店里吃?”双方在言语上起了冲突。

  彭先生告诉记者,最后店家叫来保安驱逐乞丐离开馄饨店。乞丐看见保安,忙冲彭先生打躬作揖,连连摇手,同时口中发出“呀呀……哦哦……”的声音。于是彭先生只能将馄饨倒在乞丐随身携带的碗里,看着他离开了店堂。当天晚上回到家后,余愤未消的彭先生将此事写了下来,并发到了西祠胡同上。近一个月以来,共有数千名网友跟帖留言。而此帖也被各大网站纷纷转载。

  商家意见

  我们是“按规定办事”

  “我们不是讲不给他吃,你可以把馄饨倒给他随便到哪里吃都行!”馄饨店的负责人夏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乞讨者此前也经常来店里乞食,因为模样怪异经常会把店里的顾客吓一大跳。

  “有一次,我们的顾客正在吃饭,乞丐一只手突然伸到顾客面前,吓得那个顾客倒退好几步,差点扔掉碗。顾客不满,都会怪罪我们管理不力。我们也难办啊!”店家还表示,南京市政府从2004年起就规定新街口地区为“禁乞地区”,他们禁止乞讨者在店里出现,不是歧视乞讨者,而是“按规定办事”。新百商场也规定他们各个商铺禁止乞丐进店,此前也曾发生过乞讨者偷窃客人手机、手提电脑的事情。该负责人再次向记者表示,店方在此事处理中并无不当。

  新百休闲美食广场办公室的一位王姓负责人也表示,彭先生献爱心本身没有错,关键是地点不对,不能因为彭先生的“爱心”就影响了其他在此消费的顾客的情绪和食欲。

  学者说法

  吃馄饨的乞丐也是顾客

  南京师范大学著名学者张弢认为,乞讨者在接受了彭先生的邀请之后,他在馄饨店的身份也随之发生了转变:他不再是一个乞讨者,而是彭先生的客人,也是该馄饨店的顾客。店家应该“一视同仁”。张弢还表示,彭先生“行善”的初衷是好的,可是在做好事的同时还应该考虑到社会的法律、法规以及商家的规定。张弢建议,彭先生可以在和商家协商的基础上,让乞讨者到商家认为不影响自己生意的地方就餐。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规定,公安、城管人员在车站码头、窗口地段等重点救助区域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当积极告知、引导及护送到救助站,以维护好南京的窗口形象。

  “我不是很赞同南京的一些做法。如果救助站因为部分的骗乞和恶乞行为就要呼吁勿直接给乞丐施舍,那么,我们不仅看不到这个社会给予行乞人员的宽容,甚至是一种对市民爱心的干涉。”南京大学一位知名的社会学家向记者表示,行乞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乞讨权、流浪权也应该像其他人权一样受到尊重。哲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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