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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自2002年9月30日就没有年审过的普桑,仅电子眼就拍它131次,要不是昨日被民警暂扣,说不定就要闯第132次电子眼了。
- 稀罕事
普桑两年多闯电子眼131次
昨日中午12时50分,正在郑州市丰乐路与南丰街交叉口向西100米处处理一起交通事故的特巡警一大队民警王峰,忽然注意到由东向西驶过一辆车牌号为豫AD6968的黑色普桑轿车前挡风玻璃上未张贴任何标志,于是将该车拦下。
他再次确认该车未按规定在前挡风玻璃上张贴保险、年检、环保标志,于是向司机提出检查驾驶证、行车证,司机说了一句,“没有行车证!”
王峰把车牌号输入警务通手机,查询这辆车是否有违法记录,不料,反馈回来的短信让他吃了一惊,一条接一条的短信发来,短信太多了,瞬间把手机“累”死机了。
和王峰一起出警的民警张宇飞也拿出自己的警务通手机查询,结果,无数条短信把他的手机也弄死机了。
最终,民警在电脑上查询,这辆车牌号为豫AD6968的黑色普桑轿车的电子眼违法记录多达131次,从2006年4月25日至2008年7月3日,电子眼违法地点集中在金水区内,只有两次在二七区。最多的一个月是2007年8月份,单月电子眼违法19次,其中14次是闯任寨北街的单行道。
- 咋扣分
司机累计扣分达317分
昨日,郑州市交警一大队民警孟繁勇对这辆车牌号为豫AD6968的普桑轿车131次的电子眼违法记录做了分析。131次电子眼违法记录中,有55次“闯红灯”(信号路口不按规定行驶)、26次“闯禁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50次“压黄线”(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按照相关法规,“闯红灯”扣3分,“闯禁行”和“压黄线”扣2分,该车当事人罚款不说,仅累计扣分一项就高达317分。
违法记录显示,该车曾在2007年9月6日14时05分06秒和2007年9月6日14时02分整两次在黄河路因“压黄线”被拍电子眼,孟繁勇指出,同一条路上,不同的两个路口可能有两个电子眼,该车因“压黄线”在短短3分钟内连拍两次,说明当事人在黄河路上经过两个路口的时候,都违反了禁止标线指示。
- 有疑问
为什么没有提前通知车主
昨日,记者在采访时,市民王先生说,这辆轿车被拍了131次电子眼,为何警方没有提前告知。如果警方在当事人电子眼违法记录累计10次时,就能以电话、短信或信函的形式告知当事人,也许当事人及时交纳罚款,也就能避免累计出现这么多电子眼违法记录了。
对此,孟繁勇说,从当事人的住址看,他家住黄河路119号院,不可能不熟悉附近的单行道、黄线,能在一个月内14次闯任寨北街的单行道,有恶意闯电子眼的嫌疑。“恶意闯电子眼,不仅蔑视我国的交通法规,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都是不负责任的。”
闯电子眼满10次,交警提前通知这一点,孟繁勇说电子眼每拍到一次,交警都会以信函形式通知当事人。市民王先生提出的电子眼违法记录累计满10次通知失主的建议,可以借鉴到交警以后的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