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女工月薪600元半年赊购8万元化妆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3日03:32  华龙网-重庆商报
女工月薪600元半年赊购8万元化妆品
  昨日,杨家坪,李亮向记者展示法院判决书和妹妹所写的欠条 记者 张路桥 实习生 胡健 摄

  家住九龙坡的李芬是该区某学校的一名后勤女工,月薪只有600元的她,却在半年间,向同事赊购了8万元的化妆品。因无钱还债,她被告上法庭。在法庭上,李芬称,当同事向她推销化妆品时,自己是“碍于情面”才赊购,是受了同事“蒙骗”。但九龙坡区法院近日以证据不足判她还钱。

  女工半年赊购8万化妆品

  昨天下午,重庆君融律师事务所。李亮眼中含泪,请律师上诉,他妹妹李芬是市内某校的工人。

  据李芬介绍,2003年7月,她的同事罗花向她推销洗面奶、早霜等化妆品,称效果不错。罗花曾一口气向她推销了4套世界著名品牌雅丝兰黛化妆品,每套价格在9000到10000元。

  李芬说,除化妆品外,罗花还向其推销内衣。到2004年愚人节前,李芬为买罗花的商品,已欠下了98400元。李芬说,这其中约有8万元是化妆品。

  她称自己上了同事的当

  李芬说,罗花向她推销产品之后,让她写了借条,借条上称是找罗花多次借了现金,还约定了利息。对此,李芬说,她有残疾,有时反应迟钝,因此被同事蒙骗了。

  该校的老师说,李芬为人特别老实,没有心计。2003年,她每月只有600多元的工资。

  巨款欠下后,罗花常常催款。李芬的哥哥李亮说,家人认为罗花的行为是传销,曾向警方报警。可缺少证据,警方没有立案。2007年,家人无奈,省吃俭用帮她还了近5万元。接下来约5万元,家人再也无力偿还。

  家人省吃俭用为她还了5万元

  今年2月,罗花多次催账无果,将李芬告上法庭。4月11日、6月25日,九龙坡区法庭两次开庭。法庭上,罗花坚称是借现金给李芬。

  但两人的多名同事通过书面证据或出庭的方式:证明罗花是给李芬推销了一系列产品。

  8月31日,李芬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法院认为,欠款是罗花推销产品欠下的;李芬的残疾不能证明其受骗。最后,法院判令李芬偿还剩下的约5万元。

  据了解,目前双方都拟上诉。罗花认为,法院认定李芬是从她处赊购的化妆品,不符合事实,事实上李芬是找她借的现金;而李芬认为罗花的推销是非法经营,她不用还钱。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记者 聂超 实习生 何晓伟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更多关于 赊购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