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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C更换第二代身份证被拒告赢公安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7日02:02  燕赵都市报

  赵C,这是一个在贵州读大学的江西鹰潭市年轻人用了20多年的名字。20多年里,这个名字在公安部门经历了出生后的户籍登记和第一代身份证办理,却在更换第二代身份证时被公安部门拒绝。为此,赵C将鹰潭市月湖区公安局告上法庭。2008年6月6日,月湖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赵C胜诉。月湖区公安分局随即提起上诉。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与争议。

  ■事件:姓名与众不同换身份证受阻

  赵志荣是赵C的父亲,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儿子赵C1986年出生后,就用“赵C”进行了户籍登记,2005年又用“赵C”申请了第一代身份证,当年6月16日鹰潭市月湖区公安分局签发了身份证。

  赵志荣说,之所以给儿子取名“赵C”,是希望儿子把英语学好。同时,“C”是英文单词“中国”的首字母,而且以“C”开头的单词最多,有人丁兴旺的意义。但是在2006年8月份,当赵C到鹰潭市月湖区公安分局江边派出所换发第二代身份证时,民警却告诉他,“赵C”进不了公安部户籍网络程序。2007年7月6日,他向鹰潭市公安局提出申请,要求继续使用“赵C”。当年11月9日,鹰潭市公安局作出批复,要求他改名。为留住自己的名字,2008年1月4日,赵C向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

  ■对峙:核准签发个性化姓名是对还是错?

  赵志荣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四条规定:“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文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第二代身份证是由汉字、数字、符号三种元素组成的。“赵”是规范的汉字,名“C”既是英文字母,又是汉语拼音字母,这也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

  而月湖区公安分局也给出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这一文件,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或者当地通用的本民族文字填写,而赵C的名字显然不属于这个范畴。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资深律师刘锡秋认为,从《居民身份证法》立法原意上讲,“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是指身份证上记载的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有效期限等需要用数字符号填写的内容,而不属取名的范围。并且“C”不是国家标准数字,它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才会使用。

  ■争议:个性姓名该不该受到限制?

  关于“赵C”的姓名权官司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

  一些人站在赵C立场,赞成公民个性化的取名,并认为这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时代发展的一种标志,不应该受到限制。

  部分法律界人士认为,个性化的姓名应该有个底线。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公共管理系主任、教授陈谨祥说,从社会公共利益角度来讲,一个民族有其文化传统,人们取名字要考虑文化传统,允许中国公民直接使用外文字母为名甚至姓,将对中华民族使用汉字的风俗、文化传统产生损害。英文字母“C”作为一种外文字母,并没有依法取得较其他外文字母更高的法律地位或等同于规范汉字的法律地位。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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