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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满女友提出分手纵火烧其店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9日05:3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陈丽莉 通讯员 顺法宣)罗某和林某分手后,由于林某处处避开罗某骚扰,不料前男友竟然纵火欲烧死林某一家。昨日,顺德法院向媒体公布此案,判处罗某在公共场所纵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年初,林某向男友罗某提出分手,并提出不再和罗某联系。此后,罗某用多种方法也联系不到林某。2月26日,罗某携带一瓶汽油于次日凌晨时分,来到林某父母的杂货店,把汽油倒在侧门门缝里,将汽油点燃后逃离现场。当时林某父母妹妹等3人正在店内房间睡觉,起火后3人逃出杂货店,林父被火烧伤。

  经审理,法院认为罗某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判决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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