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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秋实) 李女士踩断洗浴中心桑拿房内的木凳受伤后,将对方告上法院。记者昨天获悉,认定经营者应该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通州法院判决该洗浴中心赔偿李女士1.5万余元。
今年5月10日,李女士到通州一家洗浴中心内蒸桑拿。当她准备坐到桑拿房上层座椅上时,下层座椅上的木条突然断裂,导致李女士腰背部、左大腿开放性外伤,右大腿软组织损伤,共缝合45针。
近日,通州法院认定,李女士因桑拿房内座椅上木条断裂受到伤害。作为经营者,洗浴中心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赔偿此次事故给李女士造成的合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