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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潍坊10月3日讯 潍坊一家公司组织员工外出旅游,不料半路遇上车祸导致37人受伤,事后,多名员工将旅行社、运输公司以及客车车主、驾驶员等告上法院,近日,法院已判决7人获赔偿。
今年9月底,潍坊的周先生伤情初愈,法院判决事故相关单位和个人赔偿给他十万多元。2007年10月底的一天,他加入了单位组织的旅行团,前往河南云台山旅游,当天晚上9点多钟,当载着他和同事们的客车行至聊城市茌平路段时,只听一声巨响,客车似乎撞上了什么东西,坐在离前车窗很近过道上的他立即被向前抛了出去,撞碎前挡风玻璃摔到了高速公路上。随后他被送往潍坊市医院进行医治,住院70多天。
事后,得知该事故是客车司机王某违法操作撞上前车,而后车又随后追尾导致的,周先生将负责这次旅游的旅行社、运输公司、客车车主、驾驶员等都告上了法庭。法院认为,周先生受伤原因在于司机王某违法操作,导致客车与前车追尾,车主应赔偿十万多元,王某与客车挂靠的运输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
据了解,还有多位受伤程度不同的员工与周先生一样,将与事故有关的各单位和个人告上了法庭,截至9月底,法院已依法判决相关责任人对7名受伤人员进行了赔偿,总金额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