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租户用电梯搬家被物业收取30元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3日00:51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李洁)好不容易找到一处物美价廉的房子租用,但是却在搬家的时候被告知用一次电梯运货需要30元钱。马先生觉得价格高得有些离谱。双城物业的刘经理说:“这是业委会决定的,物业只是执行,具体的价格核算也是业委会决定的。”

  10月8日,马先生在木樨园桥附近的双城公寓租了一间房子。在用电梯搬运东西时,双城物业的人告诉他,用电梯搬运东西,每趟需要交纳30元的费用,搬完东西后再结算。马先生对记者说:“我租过很多地方的房子,要收电梯运输费的还是头一遭,我也能理解物业怕电梯有所损坏,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是每趟都要30元钱,这也太高了点儿。”

  马先生表示,在他和房东签订合同的时候,房东并没有通知他还有交电梯费这回事,翻看合同也没有看到要交纳电梯费相关的内容。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双城公寓物业,双城物业的刘经理介绍道,电梯收费是从2007年10月20日开始的,这个决定是在9月份一次业委会和物业的会议上决定的。以前的双城家园是纯住宅,但是随着有些业主的搬走,将房子出租了,有些租房的只是居住,但是有些租户在这里开了公司,办公用品的搬运还有货物的搬运,对电梯都是有一定磨损的,收取一定的费用是用于对电梯修护的。

  刘经理对记者说:“我们对业主是不收取费用的,这个每次用电梯搬运货物交纳30元钱,是对于租户收取的。我们曾经计算过,非业主进出小区每天将近1000次,这些人要是都乘坐电梯,电梯层层停对电梯也是个磨损。而且,这项措施实行之后,也搬走了一些租户,这也对电梯和我们的秩序维护起到了一定的帮助作用。”在采访中,刘经理始终没有透露业委会的电话。截至记者发稿时,依然没有找到业委会的联系方式。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更多关于 搬家 收费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