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疑犯冒充刑警以帮人追债为名骗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9日02:0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 通讯员李茉)冒充市公安局刑警,陈某以帮人追债为名骗财2000元。近日,陈某被海淀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今年5月,陈某在旧货市场买了警官证和警用服装,准备冒充警察诈骗。随后,陈某亮出警官证向人自我推荐。张先生对陈某的警察身份信以为真,委托他帮忙追回自己的20万元债务,并答应陈某提成40%的要求。

  张先生答应后,陈某以收取办事费为名从张先生处拿走2000元,但却一直没办事。张先生催促时,陈某推说债务人不在北京,并要求增加办事费用。张先生心生怀疑报警。

  检方认为,陈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招摇撞骗罪,且损害了警察形象,应按处罚较重的招摇撞骗罪判刑。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更多关于 冒充刑警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