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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飞机一再延误情急晕倒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9日15:51  厦门网-厦门晚报

  想乘飞机去见男友,可飞机一误再误,索赔未果,飞机飞走了,一名20多岁的女子当场晕了过去。

  昨天,南方航空公司的CZ6546航班(厦门—长春)延误6个小时,10名乘客索赔,未能和机场达成和解,眼睁睁看着飞机飞走。

  CZ6546航班由厦门飞往南京,再从南京飞抵长春。航班原定在昨天下午两点起飞,一直延误到昨晚8点。乘客代表李先生说,其他90多名乘客带着愤怒和无奈上机离开,他和另外9名乘客不愿登机,是为了讨个说法。

  李先生说:“昨天下午,机场五六次通过广播告知乘客,航班延误是因为长春方面天气问题。可我们打电话回长春问,当天天气正常。我们觉得,被工作人员给忽悠了。”

  “我要赶回长春办事,耽误了时间,经济上的损失当然找航空公司了。飞机延误4个小时后,一些乘客根据国家民航总局发布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要求航空公司给予一定赔偿,但工作人员表示,赔偿是绝对不可能的。”

  “昨晚7点多,航班准备起飞,工作人员一直催我们上飞机,说赔偿问题到了目的地找当地协商,我们要求航空公司写个文件证明,但是对方不肯,还蛮横地说,再不登机就要关舱门了。问题不解决,我们吞不下这口气,只好看着飞机飞走了。”

  乘客吴先生说,那名晕倒女子的男友,早已经在长春机场等她了。女子晕倒后,机场医务人员过来治疗,女子随后被安排到酒店住宿。

  李先生说,“我们大家的要求并不过分,航空公司把我们送到目的地,并给予赔偿,我们就登机。”

  记者找到南方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白先生,他说:“17日晚上,长春出现大雾,许多航班没办法回长春,导致了今天航班的延误。今天长春机场起飞的飞机很多,又耽误了一段时间,所以广播才会几次通知航班起飞时间变化,我们给乘客解释过了。登机的时候,为了不让乘客滞留,我们一再给他们做工作,耐心解释,又导致航班延误了20分钟。这种情况下,飞机只好开走了,如果再不开,航班取消,影响到别的乘客,会造成更大损失。”

  白先生表示,乘客当晚的食宿,他们会免费安排,今天会安排他们搭乘厦航的飞机飞抵目的地,但还是无法赔偿,因为是天气原因造成的,公司也没有这个规定。

  记者 郑超

  【链接】

  补偿意见无实施细则

  乘客索赔有点难

  - 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标准分为两个,一是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二是延误超过8小时以上。这两种情况,航空公司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

  - 补偿方式可以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返还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

  - 为了不再造成新的延误,经济补偿一般不在机场现场进行,航空公司可以采用登记、信函等方式进行。

  由于目前我国并没有适用的法律,所以在航班推迟起飞时,双方只能参考民航总局今年7月1日发布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不过,由于意见只是指导性政策,并无实施细则,在发生航班晚点时,乘客们的索赔没有坚实的依据,反而易导致过激的维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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