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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学生盗窃同学获轻判未错过高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2日01:53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刘杰) 法官快审快结盗窃案,使得被告人——一名高三学生没有错过高考。记者昨天获悉,17岁的晓玲(化名)近日从辽宁老家来到朝阳法院少年审判庭,将自己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拿给法官刘鹏看,感谢法庭对自己从轻判决。

  去年12月,晓玲从辽宁来到北京学习,想报考北京一所艺术院校。和她同来的还有一名同学,眼见同学成绩日益提高,晓玲很着急。一次在和同学玩耍时,晓玲看到她钱包里有一张银行卡,并从同学的言谈中得知了密码。趁同学不注意,晓玲把银行卡偷走,在提款机上分11次取走2.2万元。“我不是缺钱花,我只是想用这种办法让她无心复习”。

  随后,晓玲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她立即退还了取出的2.2万元。由于她正读高三,父母就办理了取保候审,让她继续学习功课,备战高考。

  今年5月,此案被公诉至朝阳法院少年审判庭。主审法官刘鹏在庭前和晓玲联系时,得知她还在复习,准备参加今年6月的高考。“她的压力非常大,家里也为她的未来担心,生怕受审耽误了高考”。

  法官当即决定,对此案采取快审快结。由于晓玲在事发后退赔了同学的钱,并没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她的悔罪态度也好,属于未成年犯罪,法庭从轻判处她有期徒刑1年并宣告缓刑,此事从立案到判决仅用了9天。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被判缓刑不会影响到她的高考和升学。拿到缓刑判决,晓玲含着眼泪表示一定珍惜这次机会,放下思想包袱好好准备考试。

  今年9月,晓玲收到一所音乐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她想到应该感谢法官快审快结,自己才没有错过高考,于是做了一面锦旗,在父母的陪同下送到朝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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